次責可以拒絕為傷者墊付嗎(次責可以要誤工費嗎)
可以拒絕為傷者墊付嗎
可以,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為傷者墊付醫藥費。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鑒定書,相當于客觀事實的描述、專業技術鑒定和事故原因的認定。
交通事故認定不確定賠償與否及賠償金額。因此,交通警察不包括賠償問題。在交警隊伍中,交警只能組織雙方調解,他無權強迫一方賠償另一方。調解最基本的原則是自愿。
如果調解失敗,賠償問題將由法院決定。判決生效前,肇事方是否應當賠償,賠償數額不詳。因此,判決前的任何支付都必須由犯罪人自己支付,任何人都不能強迫他。
擴展資料:
醫療機構應當及時搶救交通事故傷員,不得因未及時支付搶救費用而延誤搶救。事故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應當在責任限額內支付救助費用;
救助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機動車肇事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支付部分或者全部救助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參考資料:人民網---小伙扶老人反被訛 被要求墊付醫藥費 小伙有望征信
撞人之后傷者讓我去墊付醫藥費可以拒絕么?
交通事故后不需要墊付醫療費,應該由保險公司或者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支付。
因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搶救費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保險公司。
搶救受傷人員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然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還有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擴展資料:
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
第三十一條 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
參考資料來源:交通安全服務綜合管理平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后,要不要幫傷者墊付醫療費?
如果全、主責的話,正常是要幫傷者墊付部分醫療費,如果金額較大,盡量雙方協商或找保險公司申請先行賠付已產生醫療費用。
如果次責的話,那根據醫療金額,適當墊付。因為后期你賠償金額可能不大,墊付太多討回可能較難。
當然,如果是人命關天的時候,經濟寬裕還是盡可能墊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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