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車逃逸撞死人如何判刑(棄車逃逸致人重傷怎么處罰)
撞死人后逃逸會怎么判刑
交通肇事撞人后逃逸,應當根據造成的后果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撞死人還逃逸的怎么量刑
發生交通事故后,致人死亡,如果是涉及到逃逸這種情況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的。那么,一般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會出現如下三種情況,第一是,如果機動車無責任,則不需承擔刑事責任。那么民事責任的承擔呢則是在交強險的范圍內,來按照無限額的方式承擔相關責任。那么,第二種情況是,機動車有部分責任的情況下,則有可能是承擔刑事責任或者相關的民事責任。那么這個情況呢就需要介乎他的這個責任的主次。如果是主要責任以上的話,那則是要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的。那么,剛才講到的就說,如果交通事故逃逸的情況下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和相關的民事責任的。那么,在交通事故逃逸這種情況,它是由駕駛員要承擔全部責任的,是不需要去這一個去劃分任何責任關系的。那么在這種情況下,法律規定。它處于的刑期是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來講的話,在處理交通事故的時候,如果遇到情況,建議是要保留好現場。然后呢,等待交警進行處理,切記不能有逃逸的情況發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撞死人逃逸判多少年
【法律分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如果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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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人逃逸判多少年賠多少錢
撞死人逃逸會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者撞死人后,對于受害者的民事賠償包括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失費等
法律分析
肇事逃逸,全稱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為逃避事故責任,故意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一種違法行為。有兩種情況: 人和車都在事故發生后逃離事故現場;棄車逃逸,即當事人將車留在現場,人逃離事故現場。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種性質十分惡劣、情節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為此當事人要承擔對自己不利的嚴重后果。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終生禁駕。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據刑法規定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新法加大了對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力度。在此,我也提醒廣大司機朋友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千萬不要選擇逃逸,逃過一時,是不能逃過一世的,最終逃不了法律的制裁。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的空間要素,即該行為是否僅限于逃離事故現場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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