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必須拘留嗎的簡單介紹
交通事故逃逸是否必須拘留
解答交通事故逃逸不是必須拘留的。根據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后,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是否拘留由交警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交通事故逃逸構成犯罪的,應當刑事拘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肇事逃逸一定會拘留嗎,怎么處罰
肇事逃逸不一定會拘留,其處罰為:交通肇事逃逸未造成重大事故及嚴重后果的,不構成犯罪,由交管部門處以200-2000元罰款,還可以處15日以下拘留。這里由交管部門依據案件具體情形決定是否拘留,不是必須采取的處罰措施;構成犯罪的,處以相應的刑罰并吊銷駕駛證,終生禁駕。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行為人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條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逃逸必須行政拘留嗎
法律分析:交通肇事逃逸的定義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對于肇事逃逸案件,公安機關一般都會進行拘留,但也不是一定會進行拘留,要看案件的具體情況。根據法律規定,肇事逃逸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并處拘留十五日以下,還需吊銷駕駛證,終生禁駕。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肇事逃逸一定要拘留嗎
肇事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進行拘留,但不是必須拘留。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肇事逃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之規定處理,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并處拘留十五日以下,以及第一百零一條之規定吊銷駕駛證,終生禁駕。由此可見,對于肇事逃逸案件,公安機關一般都會進行拘留,但也不是一定會進行拘留,而且所處的拘留是行政拘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肇事逃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之規定處理,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并處拘留十五日以下,以及第一百零一條之規定吊銷駕駛證,終生禁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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