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報廢怎么處理(公司車輛報廢怎么處理)
汽車機動車報廢怎么處理?
機動車報廢處理: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后七日內將《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副本交回車管所。
車管所給車主開具《機動車注銷證明書》,然后車主再持《機動車注銷證明書》去辦理銷養路費等其他車輛相關手續,報廢手續就算完成。
根據公安部的規定,機動車報廢后,機動車所有人再購車辦理新車入戶,可以按規定申請繼續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第十條及第十二條規定:報廢汽車擁有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車輛要報廢怎么處理?
車輛報廢處理方式如下:1、車主單位或個人提出報廢申請;2、單位或個人攜報廢車輛汽車行車證(或復印件)、交車人本人身份證到市金屬回收總公司交車辦理《報廢汽車回收證明》;3、車主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行車證、車牌照等到市車管所辦理戶籍注銷登記。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到交通局、運管處辦理養路費、營運費注銷固定資產手續。以下是汽車報廢標準:1、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和礦山作業專用車累計行駛30萬千米,重、中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累計行駛40萬千米,特大、大、中和輕、微型客車(含越野型)及轎車累計行駛50萬千米,其它車輛累計行駛45萬千米;2、各類出租汽車使用8年;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和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專用車使用8年,允許辦理最長不超過4年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
報廢車怎么處理流程?
據國家交通部法規,機動車報廢流程如下:
1、機動車所有人持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到機動車解體廠業務部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
2、確認車輛唯一性,審核交驗手續,無誤后收車,開具解體廠收車證明。
3、解體廠到地區分所查詢車輛信息,確認車輛,如果查出是盜搶、抵押、事故逃逃逸車則會通知相關部分處理,如不是車輛不存在以上情況,則進入4。
4、按法規規定對大型客車、大型貨車及其它營運車輛進行現場監銷,留存監銷后照片,在《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及《監銷機動車唯一性確認表》上簽字,解體廠填寫監銷臺賬。在第4中會出現需要進一步拆解和二次監銷的車輛,遇到這類情況進行二次監銷,解體廠留存數碼照片檔案,填寫拆解臺賬,可利用零件標明汽車報廢回收字樣后可以銷售。
5、經過4中說到的兩種情況后,解體廠整理檔案資料后到地區分所辦理注銷手續,地區分所審核后出具當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銷機動車登記決定書。
6、解體廠向機動車所有人開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并將當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銷機動車登記決定書交給機動車所有人,告知其注銷養路費等相關手續。
報廢標準
1、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
2、車型淘汰,已無配件來源的;
3、汽車經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15%的;
4、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5、經修理和調整或采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后,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百度百科-報廢汽車

汽車報廢處理辦法
汽車報廢處理辦法如下:
車輛達到報廢期后,應該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時辦理車輛報廢手續,攜帶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車證和原車,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機動車回收企業,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機動車回收企業確認機動車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后7日內將“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副本交回車管所。
車管所給車主開具“機動車注銷證明書”,然后車主再持“機動車注銷證明書”去辦理撤銷養路費等其他車輛相關手續,報廢手續就算完成了。
相關法律規定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第十條及第十二條規定:報廢汽車擁有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售、贈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以買賣等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家用小型轎車,無強制報廢年限。家用的非運營的小、微型載客汽車,檢驗年限為:使用6年以內,兩年檢驗一次;使用6年至15年,一年檢驗1次;使用15年以上,一年檢驗2次。如果檢驗合格可繼續駕駛。第21年起,每3個月檢驗1次。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汽車報廢怎樣辦手續?
辦理車輛報廢手續:
1、攜帶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單位車攜帶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私家車攜帶車主身份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及號牌、行駛證和機動車所有人簽署的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明,到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公司服務窗口辦理填寫報廢申請,辦理相關手續。先把機動車違章和事故先處理完畢。
2、把汽車送到回收公司指定倉庫,經查驗機動車無誤后,即可辦理殘值結算。
3、3-5個工作日后領取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4、如果有財政補貼或其他事項需辦理,回收公司會通知機動車所有人。
擴展資料:
報廢年限:
1、家用5座位轎車以及7座位的SUV,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但正常行駛里程達到了60萬公里的,國家將引導報廢。超過15年后必須每年檢驗2次,檢驗不通過的,強制報廢(豪車報廢)。
2、皮卡強制15年必須報廢。
3、出租車使用年限是8年。
4、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是10年。
5、重、中、輕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15年。
6、半掛牽引車使用年限是15年。
7、微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12年。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報廢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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