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對方沒事怎么處理(肇事逃逸對方沒事怎么處理的)
肇事逃逸的人沒事會怎么處理
發生肇事逃逸人沒事的,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 可以對逃逸人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且如果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開車逃逸但人沒事怎么處理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的情節的,屬于交通肇事罪的情節加重犯。構成該情節加重犯,首先要求行為人的肇事行為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否則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只能作為定罪情節在確定其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時加以考慮;其次要求行為人明知自己已經發生交通肇事行為,如果對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產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動機,也就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再次,對于雖然履行了對被害人的搶救義務,但是逃避責任查清認定的行為,仍然構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謂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現場逃離,但也可以將被害人送往醫院后逃離,甚至在現場躲藏的情形。再者,事故當時人沒事,不代表后續真的一點問題都沒有,若事后傷者覺得身體不舒服去醫院檢查治療,再報警的,仍有風險被認定為逃逸。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交通事故的發生給受害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責任人首先要承擔賠償受害人損失的民事責任,這種責任根據過錯大小可以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機動車一般都有第三者責任保險,發生交通事故后,在賠付問題上,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不足的部分由有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支付;機動車駕駛員無支付能力的,由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來支付(有關部門正在制定該基金支付辦法)。但如果是交通事故發生后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根據我國《刑法》第133條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責任人要承擔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責任,但交通肇事逃逸的,則要承擔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事責任,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承擔七年以上刑事責任。
肇事逃逸人沒事會怎么樣
肇事逃逸人沒事的處罰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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