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流程(離婚打官司的流程怎么走)
打官司流程是什么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打官司的流程如下:一、明確被告及其相關信息;二、撰寫民訴起訴狀,起訴狀需要表達自己的訴求,寫明事實與理由;三、根據案件情況搜集證據以佐證自己的主張;四、到法院立案并且提交證據。法院在立案之后就會給被告發送傳票,并在規定時間內開庭審理。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
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訴訟流程
訴訟流程如下:
1、起訴與受理,起訴是向法院提起訴訟,通常稱之為告狀。起訴是審理案件的前提,法院只有受理了當事人的起訴后,才能對糾紛進行處理。
2、審理前的準備,法院正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法院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案件審理。法院審理前應決定適用簡易程序或普通程序。適用普通程序的應當在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后三日內告知當事人。
3、開庭審理,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到庭的,不得享受庭審權利。原告不到庭的,按自動撤訴處理;被告不到庭的,缺席判決。因特殊情況請求法庭延期審理的,應在開庭三日前向法庭提出書面申請并說明理由,是否延期由法庭決定。
4、案件的執行,對法院的民事判決書可以在收到判決收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上訴,民事裁定書十日內提出上訴。該期限內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的,判決、裁定生效。民事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簽,其效力與判決相同。在判決書、調解書和裁定書規定的期限內,義務人未按確定的內容履行義務的,權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找律師打官司流程
找律師打官司流程如下:
1、應與律師協商,確定服務標準和收費項目;
2、一般為先付費,在簽完代理合同后付費;
3、同時可以采用風險代理方式,在案件辦理完畢后支付代理費,不過這種方式應比上一種方式收費高
4、如果實在無錢支付,也可以到各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不收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九條當事人有權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當事人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并可以復制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查閱、復制本案有關材料的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打官司的一般流程
打官司的基本流程分為起訴受理、開庭、一審判決、上訴、二審開庭、二審判決。打官司的第一步就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簡稱起訴。起訴時,應當提交起訴狀、原被告雙方的身份證明材料,以及案件相關證據材料,有委托代理人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起訴狀應當包含原告及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原告的具體訴訟請求,原告起訴的事實和理由等內容,并由原告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人民法院立案庭對于原告提交的起訴材料進行審查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現行詢問原告是否愿意調解,如果原告愿意調解,案件將進入調解程序。調解不成或者原告拒絕調解的,人民法院予以正式立案,向原告出具案件受理通知書。之后法院將案件材料送達給被告并確定開庭時間開庭,開庭查明案件事實后出具判決書。如果原被告雙方對一審法院判決均不上訴,則案件結束,如果任何一方上訴,案件進入二審程序。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四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打官司流程
一、打官司的流程有:
(一)寫起訴狀。起訴狀的書寫強調真實準確、合理合法、條理清楚。起訴狀中應提出恰當的訴訟請求、陳述事實與理由(為何要提起訴訟的前因后果),言簡意賅即可。
(二)立案。要選擇一個有管轄權的法院,向該院立案庭遞交起訴狀、證據及其他相關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書后,等待法院傳票通知開庭。
(三)開庭。開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法庭調查階段的舉證、質證是專業性很強的訴訟行為;
辯論階段是闡述支持自己主張的事實理由及【法律依據】,目的是說服法官和對方當事人認可自己的觀點。辯論結束后等待法院判決。
(四)判決(或調解)。開完庭后作出判決是法院的工作。當事人在拿到判決書后,如不服判決要及時上訴啟動二審程序。否則,一審判決生效,雙方爭議的問題要按照判決履行。
二、打官司的費用有:打官司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法院)、其他訴訟費用(法院)和律師費(律所)。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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