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裝民法典(民法典精裝版和實用版區別)
買精裝房簽合同應注意的問題是什么
簽訂精裝房買賣合同需要注意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注意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注意約定交房條件和時限;簽約時注意房屋質量問題;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注意約定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第五百九十八條
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并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
買房遭遇精裝修陷阱如何處理
買房遭遇精裝修陷阱,如果符合重大誤解、受到欺詐等可撤銷的情形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該買賣合同;如果不符合的,則買方可以要求賣方承擔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精裝修房屋漏水,到底是業主責任還是物業責任?
房屋漏水的責任劃分:開發商的責任在保修期內,如果不是人為原因造成的漏水,開發商要承擔全部責任。物業的責任漏水不是物業造成的,但如果物業在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況,或是出現了問題后沒有及時處理,導致損失擴大或出現了更嚴重的問題,那么物業要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九十二條,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物權法》將于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條 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同事離職的時候,需要給同事送點小禮物做紀念嗎?
同時離職的時候,需要給同事送點下禮物做紀念嗎?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在職場中人來人往感覺已經是司空見慣,由于很多人來去匆匆,有時還沒有搞清楚什么時候來的,結果認識的時候就要離開了,像這種交往比較淺的是沒有必要送什么小禮品的。
但是在職場中,也有關系比較好的同事,雖然很多人在工作中由于部門不同,接觸的機會不多,但下班以后,由于都是住在公司提供宿舍里,業余時間大家一起聊天、聚會娛樂,彼此之間的感情還是比較深厚的,對于有一定交往,關系比較好的人,有的是采取聚餐的方式歡送老同事,有的是買點小禮品做紀念。
同事之間偶爾聚會吃喝一下,也是聯絡感情的一種方式。飯吃了就吃了,走了可能大家也沒有什么感覺。小禮品不一樣,見物思人,看到小禮品就看到往日的同事,朋友,這份友誼才是值得永久珍藏和紀念的。
我在去年12底從單位退休,由于是國有企業,單位領導多次提出要為我送行,舉行一個餐會活動。因為有關方面有明確的規定,我只能婉言謝絕單位領導的好意。但是在私底下,部分平時關系好的同事都要出面表示一下,所以臨走那幾天,幾乎天天在外面吃喝,不吃吧同事的盛情難卻,繼續吃吧,不管是自己的胃和血糖都受不了,最后有幾個女同胞提出還要辦招待,我都只好謝謝他們了。
這幾位沒有請到我吃飯的同事,有的送我一個電動剃須刀,有的送我一床羊絨被,還有的送我一個茶杯,最有趣的一個送了我一本精裝版的《民法典》。雖然這些禮品價格都不高,但如今回到成都了,看到這些小禮品,心里的感觸還是很深的。俗話說禮輕仁義重,這是一份友誼的象征,也是在一起風風雨雨幾十年的見證。
如今退休了,雖然成都離重慶不是很遠,但是沒有必須的事情,還是很難再回單位,彼此之間要見面可能就比較難了,睹物思人,看到這些小禮品,就看到過往和同事們一起加班,一起爭吵的場景,所以這份小禮品又顯得是那樣的珍貴。
總之,同事離職的時候,如果大家的感情都還不錯,送一份小禮品比吃一頓大餐還有意義,總體上我是完全贊同和支持你這種想法的。
買房如何避免精裝修陷阱?
買房遭遇精裝修陷阱可以先行私下協商要求裝修方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履行并承擔違約責任;協商不成時應當根據當事人之間的裝修協議,交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仲裁仍未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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