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監護人財產可以轉移給監護人嗎(被監護人的財產可以放在監護人人名下進行保管嗎?)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可以將被監護人的財產轉移到自己名下嗎?如可以,需要什么手續?
可以,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監護人,也是法定代理人,可以以被監護人的名義進行財產處分,辦理過戶手續就可以。但是,如果侵害了被監護人,其他依法有監護權的近親屬,可以申請變更監護權,然后以被監護人名義要求賠償。沒人提出異議就沒人管了。
法律分析
在法律上有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區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年齡或是智力上沒辦法自己承擔責任,對于造成的后果如何處理這樣的事宜,這就需要監護人代勞,但是監護人的權利也是有限的。無行為能力人的法定監護人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于沒有行為能力,其所作的民事行為不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其法定監護人代為行使。
如果想要將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父親名下的房產過戶,直接到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辦理過戶,中心一般是不會受理過戶申請的。可以先向法院申請確認父親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同時請求法院指定父親監護人,監護人可以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配偶或者成年子女。法院確認并指定監護人后,在監護人的協助下并憑借法院作出的判決書就可以在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一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二條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監護人把被監護財產轉移監護人名下算違法行為嗎
只是轉到監護人名下這一行為的話,并不算是違法行為。監護人是未成年人的財產代管人,如果他把財產轉移到自己名下并擅自處分,變賣財產毀損財產的話才是違法行為

監護人可以受讓被監護人的財產嗎?
不能,因為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的財產行使代管權,他將被監護人的財產轉讓給自己是無效民事行為。而且,監護人代管被監護人的財產,也不得侵害被監護人的利益。
怎樣處理被監護人財產,監護人可以代為處理嗎?
一、怎樣處理被 監護人 財產,監護人可以代為處理嗎? 處理被監護人財產的方式是: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不能代為處理被監護人的相應財產,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二、什么是被監護人 被監護人是指中國法律規定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 在侵權 訴訟 中,被監護人侵權訴訟是其中較為特殊的一類,其特殊之處在于不法加害行為的主體雖是被監護人,但其 侵權行為 的賠償責任卻一般由監護人承擔。 三、其他相關內容 被監護人的概念:在我國,法律規定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這些人不具備完全的、獨立的行為能力(即承擔責任的能力),需要被監護,因此就是被監護人。 其中,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指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限制行為能力人,指10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未成人、身體有缺陷的人(聾、啞、盲人等)以及間歇性精神病人(完全精神病被歸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但是已滿16周歲并且以自己勞動作為主要經濟來源的人,不能算作限制行為能力、不能作為被監護人。 綜上所述,你可以簡單地理解為,以下這些人不能獨立承擔責任、需要監護人的監護和承擔責任,他們是被監護人:①不滿18周歲的人(不含年滿16周歲且有工作的人);②殘疾人;③患有精神病的人(無論是完全的精神病,還是間歇性精神病)。 監護人對于孩子健康的成長起到了非常關鍵的作用,監護人可以對被監護人的人身安全、財產以及一切合法權益有著完全的責任,但是這并不代表監護人就有權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如果一旦發生這種情況或者造成被監護人財產損失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監護人可以把被監護人的房子過戶給自己嗎
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如果處分行為對監護人有利,則監護人有權處分其房產;否則無權。監護人只有保護被監護人財產的權利,沒有處分的權利,除非其處分行為必須對被監護人有利。法律規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四條 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于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監護人可以把房子轉移到自己名下嗎?
即使是監護人,也不能私自將房子,轉移到自己的名下。該有的手續一定要齊全。而且還是要以被監護人的意愿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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