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導向車道行駛有幾種(不按導向車道行駛是什么違章)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有幾種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的違法行為主要有三種: 一是直行時借道左轉彎車道; 二是左轉彎時借道直行車道; 三是在左轉彎和直行車道隨意右轉彎。 《中華人民共和國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 第五十一條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一)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二)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三)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四)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 (五)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七)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有多少種方法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有三種: 1、在有交通指示燈的十字路口,不按車道路面方向行駛; 2、在不允許掉頭或轉彎的路口掉頭; 3、非法進入其他專用車道。《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條 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是什么?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是行駛途中沒有按規定的導向車道開。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路面導向與標志牌導向沖突時,按標志牌導向走),應當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如果是直行車,進入了左轉或右轉車道,電子眼同樣會馬上進行抓拍。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不按規定行使一般是扣2分,罰款200元。這種情況如果有闖紅燈行為:將會發生兩種違法行為,即闖紅燈和不按導向車道行駛,共計6分,罰款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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