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蓋的房子離婚后怎么分(父母蓋的房子離婚女方能要嗎)
父母建的房子,離婚時女方有權分嗎
如果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給建的房子,且沒有明確說明只給男方的,那么這個房子就依法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女方有權分割。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父母離婚房子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父母離婚后房子分割情況如下:如果明確表示贈與己方子女的或者贈送的房屋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屬于一方個人財產,除此之外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均等分割。以下是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另有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父母離婚,孩子無權參與父母房產分配。夫妻房產的分割,離婚的時候要考慮雙方的具體居住條件,照顧無過錯方和撫養子女方以及子女權益的原則來處理,無論哪一方得到房屋的所有權,都需要按照房屋離婚的時候的市場價值,給對方相應的補償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父母出資買房,離婚后房子怎么去分割
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怎么分割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1、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購買的房子,則如果房產證登記了夫妻雙方的名字,離婚時就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如果登記了一方名字的,則視為對一方的贈與,離婚時歸產權登記方所有。
2、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購買的按揭房產,則如果房產證登記了夫妻雙方的名字,離婚時就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如果登記了一方名字的,則如果婚后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就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如果婚后產權登記方用自己財產還貸的,離婚時房產就歸產權登記方。
3、如果是雙方父母出資購房的,則如果房產證登記了夫妻雙方的名字,離婚時就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如果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則雙方在離婚時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額按份共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房產證上寫父母的名字離婚后怎么分
離婚房產證有父母的名字的情況下,一般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能進行分割。因為房屋產權登記的自由性,所以房產證上登記有父母的名字,或者夫妻興起直接登記了子女的名字等,那么一旦離婚時無法協議解決,就可能會鬧到法院。不過,具體會怎么分割產權,都必須得先確定屬于夫妻兩的部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男方父母出錢裝修的房子,離婚時如何分割
1、父母出錢,僅登記在一方名下,為該方個人財產,涉及裝修的款項,可折價補償對方; 2、店面有你和男方出錢,一般會各半分割; 305年父母蓋的房子,登記在你名下,他無權主張分割。 附:離婚案件舉證要點 (一)當事人自然情況的證據: 1、戶口本、 居民身份證 、結婚登記書、復婚證; 2、離婚證、人民 法院判決書 、調解書; 3、勞改、勞教單位的證明信; 4、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證明和代理事項、權限、期限、形式的委托書。 (二)當事人婚姻基礎方面的證據: 1、婚前相識、相戀經過的自述及介紹人的證言; 2、有關物品、信件; 3、包辦、買賣婚姻的證人證言; 4、婚后情況自述、鄰居證言。 (三)證明感情破裂無和好可能的證據: 1、草率結婚的自述及有關知情人證言、婚后仍無感情的陳述; 2、一方或雙方有虐待對方親屬的事例,有關人員的證言; 3、證明一方騙婚的證據; 4、包辦、買賣婚姻的事實、證言,物證; 5、人民法院對一方的重婚認定法律文書,通奸、賭博、酗酒的證明,一方被判長期徒刑的判決書; 6、公安機關對一方失蹤的證明,人民法院對一方失蹤的判決書; 7、縣以上醫療單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的診斷書; 8、婚后分居的證明; 9、其它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 (四)證明離婚財產的證據: 1、雙方各自財產的來源證據,財產取得時有關證人證言; 2、共同生活期間取得財產的證據; 3、子女各自財產的證明; 4、房屋產權的證明、合資建房的證據、證人證言; 5、個人債務及家庭債務的證據。 (五)證明子女撫養能力的證據: 1、雙方的經濟收入證明; 2、雙方教育水平的證明和生活環境優劣的證明; 3、確定撫養費的參考材料。 (六)女方懷孕期間或分娩后一年內 男方起訴離婚 的證據應具備以下規格: 1、通奸懷孕; 2、淫亂或賣淫懷孕; 3、非法與他人姘居或重婚懷孕; 4、分娩后一年內下落不明的證明。 (七)對 判決不準離婚 或調解和好的,原告在六個月內又 起訴離婚的 必須具備下列規格: 1、被告患有精神病且無法治愈的醫院證明; 2、被告因犯罪被判刑的判決書; 3、被告與他人通奸或淫亂、賣淫,由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或有關人員的證言、被告的陳述。 (八)其它原因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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