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年假國家規定2021(帶薪年假國家規定)
勞動法2021新規定年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當年度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2021年規定年假多少天?
01
按《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職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當年度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生產、工作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應在1個年度內安排。
帶薪年假多少天2021年新規定
1、 帶薪休假時間按服務年限計算:
1) 員工累計完成工作滿1年未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 員工工作滿10年未滿20年,每年休10天年假;
3) 員工工作滿20年,享有15天年假。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假。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3、職工帶薪年假規定,第三條員工工作滿1年未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年滿10年未滿20年者,年休假10天;工作滿20年者,年假為15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計入年假。
4、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不享受當年的年假: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數超過年假天數的;員工事假超過20天,單位未按規定扣發工資的;工作滿1年未滿10年,請病假2個月以上的員工;工作滿10年未滿20年,請病假3個月以上的員工;工作20年以上,請病假4個月以上的員工。
拓展資料:
1、年假累計工作時間如何確定:帶薪年休假天數根據員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的期間,以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為在工作的期間,應當計入累計工作時間。“累計工作時間”包括職工在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職工的個體工商戶從事專職工作的時間以及服兵役的時間。法律規定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可以計入工齡的其他期限(視為工作期限)。職工累計工作時間可以根據檔案、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記錄、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記錄。
2、年假安排和未使用年假工資如何: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考慮職工意愿,統籌安排年假。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確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休年假的,應當征得職工同意。單位因工作需要確不能為員工安排年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不得為員工安排年假。未休年假職工工資計算:職工應休年假天數,單位按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員工休年假,但員工書面提出不休年假的,用人單位只能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4、離職年假工資如何計算: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未安排勞動者休應休年假的,應休年假天數按其工作時間折算。支付當年職工的年假工資和報酬。但轉制后未滿1日的年假,不予支付工資報酬。換算方法為:(當年的日歷天數÷365天)×員工全年應享有的年假天數-當年安排的年假天數。用人單位當年為職工安排年假的,不得扣除超過折算年假的天數。
公務員年假多少天2021年新規定
公務員年假多少天是根據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年限分別確定:
(一)參加工作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年休假期為3天;
(二)參加工作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7天;
(三)參加工作時間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0天;
(四)參加工作時間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5天;
(五)參加工作時間滿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為20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的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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