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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什么情況是次責
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 交通事故 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 《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六條公安機關及其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警的,應當受理,制作受案登記表并記錄下列內容: (一)報警方式、時間,報警人姓名、聯系方式,電話報警的,還應當記錄報警電話; (二)發生或者發現道路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 (三)人員傷亡情況; (四)車輛類型、車輛號牌號碼,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以及危險物品的種類、是否發生泄漏等; (五)涉嫌 交通肇事逃逸 的,還應當詢問并記錄肇事車輛的車型、顏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駕駛人的體貌特征等有關情況。 報警人不報姓名的,應當記錄在案。報警人不愿意公開姓名的,應當為其保密。
交通事故次責要承擔什么費用
交通事故次要責任包含的費用:一般主責是70%,次責30%。首先需要進行傷殘和三期鑒定,涉及賠償費用項目有:醫療費、護理費、殘疾輔助工具費、誤工費、營養費、傷殘賠償金、后續治療費、被撫養人撫養費(老人和未成年孩子)。具體賠償金額及賠償項目,還需要看傷殘鑒定結果。
一、交通事故次責條件:
1.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2.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3.當事人駕駛車輛在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紅燈繼續通行的。
4.當事人駕駛機動車越過施劃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線或者隔離設施與道路上的其他車輛或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
二、交通事故次責程序:
1.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后,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2.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
3.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期滿后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中主次責任劃分標準有哪些?
根據《 交通事故處理 程序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 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 發生交通事故 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 交通意外事故 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 造成交通事故 的,他方無責任。 4、不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 。 公安機關并不是對每—個在道路交通中發生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事故都能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出于種種主、客觀因素的制約,經公安機關調查不能確定任何一方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時,則對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認定其負交通事故責任。 對于不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適用必須嚴格加以限制。首先對于應當適用推之責任的案件,不能適用不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其次,事故發生后,公安機關應盡一切可能收集證據,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確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只有當確實不能確認任何一方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時,才能不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5、交通事故責任推定。 交通事故責任推定,是公安機關在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以及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致使無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對當求人應負何種交通事故責任的推定行為。 6、模糊責任。 無論是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還是交通事故責任推定,公安機關對當事人所負事故責任都是加以具體確認的。但是,在交通事故處理實踐中,還存在著一種當事人的部分違法行為有確實充分的證據加以證明,部分違法行為由于證據不足無法確認的情況。
交通事故負次要責任是什么意思
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是指雙方在事故中都存在過錯行為,但事故的發生主要是由對方的過錯行為引起的。
在處理事故賠償時,要根據交警認定的事故責任按比例進行賠償。但如果對方是機動車的,則首先應該由對方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內全額賠償,超過部分才由雙方當事人按責任比例進行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次要責任是什么意思
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是指雙方在事故中都存在過錯行為,但事故的發生主要是由對方的過錯行為引起的。
在處理事故賠償時,要根據交警認定的事故責任按比例進行賠償。但如果對方是機動車的,則首先應該由對方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內全額賠償,超過部分才由雙方當事人按責任比例進行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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