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雙方債務財產如何公證(婚前財產 夫妻共同債務)
如何進行婚前財產公證?
一、如何進行 婚前財產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是 婚前財產 約定協議公證的簡稱,指公證機關對將要 結婚 的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 債務 的范圍、權利的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婚前財產公證在我國是近幾年新開辦的一項公證業務,它有助于明確夫妻雙方婚前財產的數量、范圍、價值和產權歸屬,是解決婚姻、財產糾紛的可靠的法律依據,對于穩定 家庭關系 和財產關系,預防 婚姻糾紛 ,保護夫妻雙方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的安定團結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具體進行婚前財產公證的程序如下: 1、當事人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 進行婚前財產公證的未婚夫妻雙方的個人 身份證 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 結婚證 。此外,還有要公證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 房產證 、未拿到產權證的 購房合同 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 最重要的是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2、申請婚前財產公證 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婚前財產公證一定要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場,委托他人 代理 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3、公證員確認協議內容 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協議雙方簽字確認 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 婚前財產協議 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二、婚前財產是否需要進行公證 所謂婚前財產公證,是指情侶雙方為了確定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的范圍、權利的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申請公證機關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進行證明的活動。 回答婚前財產是否需要公證這個問題,應該首先了解婚前財產公證的作用。婚前財產公證是一項新的公證業務,它的作用在于能夠明確婚前財產的數量、范圍、價值和產權歸屬,是解決婚姻、財產糾紛的法律依據,對于維護家庭關系和財產關系穩定,保護夫妻雙方合法權益有著積極意義。以此觀之,婚前財產公證不是強制性的,而是根據個人需要而進行的。 那么,哪些婚前財產有必要公證呢,一般是那些具備重要作用或利益的財產。為避免以后產生不必要的糾紛,明確財產歸屬,有必要進行婚前財產公證。比如說出資 購房 的費用投入,投入的數額會影響到 婚后財產 所有權甚至 離婚 后的 財產分割 。但對于那些能夠充分證明歸屬的財物,則沒有必要進行公證,比如已經拿到手的 房屋產權證 。 男女在結婚之前可能就已經有不少的財產了,這個時候為避免婚后夫妻雙方因為財產問題產生糾紛,從而影響到自身的利益,可能有些人會選擇在結婚前夕先辦理婚前財產公證,不過要提醒各位這個并不是必須的,因此就是沒有這一環節,對結婚證的領取也不會有什么影響。

婚前財產公證怎么辦手續
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第1步就是準備申請的材料,主要包括了身份證等個人身份證明材料,與約定的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比如是房屋的,那么就是房產證;第2步是要由男女雙方共同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的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婚前財產公證是不能夠委托第3人辦理的,必須是男女雙方共同親自前往辦理;第3步就是由公證員進行審查,并且由男女雙方在公證員出具的談話筆錄上面簽字確認;第4步就是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面前簽訂婚前財產協議。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理程序就已經履行完畢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六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公證,但遺囑、生存、收養關系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
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第二十八條
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一) 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
(二) 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
(三) 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四) 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第二十九條
公證機構對申請公證的事項以及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按照有關辦證規則需要核實或者對其有疑義的,應當進行核實,或者委托異地公證機構代為核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法予以協助。
第三十條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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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婚前財產如何公證?
婚前財產,指男女雙方在結婚登記前的個人財產,包括婚前的銀行存款、房屋、車輛等。婚前財產公證,指即將結婚的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的歸屬等問題達成協議,并由公證機構對協議進行公證證明。不是只有未結婚的情侶才能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已婚夫妻也可以對擬定的雙方婚前財產協議進行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的步驟:第一步:擬定婚前財產協議。情侶或者夫妻雙方進行協商,對婚前財產達成一致后,自行或者請律師等專業人士擬定婚前財產協議。不僅可以約定個人的銀行存款、房屋、車輛等財產,也可以約定債權和債務,還可以針對未來婚姻存續期間得到的財產。第二步:雙方攜帶必要的材料,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一般而言,未婚夫妻需要攜帶身份證明、婚前財產協議及協議涉及的財產證明,已婚夫妻還需要攜帶結婚證。第三步:公證處受理公證申請后,公證員就相關事宜進行詢問,履行法律告知義務,形成公證談話筆錄。雙方在公證員的監督下,在婚前財產協議上簽名確認。
公證是國家公信力的體現,不得隨意撤銷及變更。如果雙方協商一致,重新訂立婚前財產協議,可以攜帶上述材料重新進行公證。
夫妻婚前財產公證怎么公證?
夫妻婚前財產公證怎么公證才是我們今天要說的最重要的部分,婚前財產協議公證的程序有:1、準備好上面提到的材料;2、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在此提醒以下,夫妻財產公證雖然是婚前財產,但是也必須夫妻雙方親自去辦理,不能委托他人去辦,委托他人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公證處不予辦理。3、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有沒有受到對方的欺騙或誤導。在詢問完,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接談筆錄,夫妻雙方需要在筆錄上簽字確認。別小看公證員制作談話筆錄這個過程,由于婚前財產約定涉及到當事人財產實體權利的轉移,公證員在這個過程中,會再三確認當事人劃分財產歸屬的意見,明確雙方對財產的分配關系,當事人一旦在筆錄上簽字,該筆錄就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保存于公證卷宗內。這份筆錄和公證書不僅可以防止當事人間出現糾紛,而且,對于與當事人發生債權債務關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種保護。當然,具體情況還是具體分析,也難免出現不太負責的公證員,此時就需要自己多加留心了。避免出現公證不公的情況,損害自己的利益。4、以上程序完畢之后,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夫妻婚前財產公證怎么公證履行完畢,事后,當事人就可在規定的時間憑收費單據領取公證書。當然,如果雙方都抽不出時間領公證書,也可以在預交郵費后享受“郵遞送達”服務。
婚前財產怎么公證
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步驟:
1、當事人是否已經結婚并不影響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當事人雙方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
(1)身份證明,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2)財產所有權證明,例如房產證件、購車合同及發票等。
(3)雙方擬定的財產協議書,財產協議書上雙方無需簽字。
2、雙方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申請表格。需要強調的是,必須是雙方親自辦理,不能委托他人,也不能單方辦理。
3、公證申請被受理后,公證員會審查財產權屬證明,查問當事人訂立婚前財產公證是否出于真實、自愿,是否被誤導或者欺騙,告知當事人簽訂婚前財產公證后會承擔的法律義務和后果,并將上述談話記入筆錄。
4、當事人雙方在財產協議書上簽字。至此,婚前財產公證手續辦理完畢。一般在手續辦理完畢之后兩周后,當事人就可以領取公證書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前怎么做公證財產
如何做公證,只要到公證處去咨詢一下就可以了,婚前公證的話好處多婚前財產是誰的就是誰的一旦分手,大家雙方沒有糾紛,因為將來的事情誰也說不清楚說不好,所以提前做好準備不管做什么事情提前做好準備總是利大于弊,不要認為婚前財產公證會傷雙方感情。因為剛結婚的時候,大家感情都是很好的,但是一旦感情破裂,要分手的時候,那就是陌生人,既然不存在夫妻關系的時候,有的時候連陌生人都不如很多人。為了財產問題結束的時候都不是很好的收手掙來爭取太累人,所以婚前做好財產公證,如果自己的財產很多的話還是應該做好財產公證的,如果是房產的話,不需要做公證婚前自己購買的房子,自己名下的房子永遠屬于個人財產結婚,以后即使離婚也不會拿來分割,所以就沒有必要做公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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