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軍官(假冒軍官事件)
假軍官劫獄案的事件經過
2013年11月5日上午10點,山東臨沂蒼山縣公安局里來了一群不速之客。這5個身著軍裝的人,肩扛大校、上校等不同的軍銜,手持軍官證,自稱來自一個名叫中華人民共和國特殊監督機制的機構稱傳達中央密令。
主持人:假冒軍人的犯罪團伙是徹底露了相,而在對案件進行進一步審理的時候,還發現,那幾個到公安局假冒軍官,傳達密令的人,還不完全是演習,氣焰如此囂張,是因為他們有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個冒牌貨,他們還以為自己是真的來傳達密令的。
解說:在詐騙現場,這個站在門口一直負責給他們所謂領導做警衛工作的小陳,就是被周長盛(音)以上軍校提干為由給詐騙進來的。
小陳:就是通過家里面的關系,介紹到那個地方來,介紹我說是上軍校,上軍事基地訓練,然后訓練之后就可以當兵了,代價是家里給打了60萬,65萬。
解說:小陳,21歲,內蒙古赤峰人,家里聽信謊言,花65萬的目的是讓他上軍校,但不曾想,最初卻被安排到了江蘇的一個專職消防隊,后來他不干,要求退錢,又被安排在了周長盛(音)的假軍事基地。
小陳:一開始介紹進去的時候說士兵,上等兵,然后后來說我表現好,讓我破格提升,說讓我當中尉,就是警衛連的副連長,跟我說。
記者:你在來蒼山參與這次行動以前,你有沒有覺得你是受騙了?有沒有? 小陳:沒覺得。

上海一男子假冒軍官與女子閃婚騙150萬,他應受到怎樣的處罰?
他應當受到刑事處罰,詐騙他人150萬可不是小數目,而且他還冒充軍人身份,給我國軍人帶來了不良影響,更應該嚴格處罰。預計該男子最終會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論被判多少年,男子這輩子可算毀了,等坐完牢出來時代發生了變遷,男子想要生存會更加困難。希望通過這件事能夠警醒各位,生活再怎么艱難都不要從事犯罪活動,踏踏實實賺錢,平平凡凡生活,這才是正確的人生。
這件事的具體情況。
據受害者王女士透露,她在2020年12月份玩游戲時剛好認識正在休假的狙擊手李某,得知對方身份后,王女士顯得更加熱情。兩人聊了一段時間,很快確立了情侶關系,之后李某聲稱自己年齡大了,父母總在催自己結婚,希望與王女士先結婚后談戀愛。
這個建議剛好戳中了王女士的心,很快,王女士便瞞著家人來到李某所在城市辦理了結婚登記。整個過程都由李某在操作,王女士根本就不知道自己還沒有結婚。之后兩人以夫妻關系住在出租屋里面,時機來了,李某就謊稱部隊有規定,結婚需要對軍人家屬進行審查,為了處理這件事,李某向王女士索要15萬元。
之后又編了各種理由騙錢,前前后后加起來騙了150萬。在親朋好友的提醒下王女士才對李某產生了懷疑,隨后跑到警局報案,經過警方調查發現李某根本就不是軍官,他與王女士也沒有完成結婚登記。
對此我表示女性談戀愛過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因為對方身份高貴,就失去了理智。我國軍人結婚沒有那么多約束,也不可能分配婚姻,無論任何職業都倡導婚姻自由,一旦有人以這個理由向你要錢,準是騙子。
冒充軍人屬于什么罪?要受到什么責任?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冒充軍人進行招搖撞騙的,成立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72條之規定,犯招搖撞騙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處罰事由 犯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而情節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里的情節嚴重,是指戰時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因冒充軍人招搖撞騙引起軍政、軍民、軍警糾紛的,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損害軍隊聲譽的,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等。
(一)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構成本罪,行為人既要有冒充軍人的行為,又要有招搖撞騙的活動。如果行為人僅僅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而冒充軍人,沒有進行招搖撞騙的活動,則不構成犯罪。如果行為人進行了招搖撞騙的活動,但不是冒充軍人名義實施的,則不構成本罪;構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處理。
(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與招搖撞騙罪的界限招搖撞騙罪,是指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行為。本法對這兩個罪的規定存在法條競合關系。其主要區別在于:一是侵犯的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體主要是軍隊的聲譽及其正常活動,后者侵犯的直接客體主要是國家機關的聲譽及其正常活動,二是犯罪對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對象是現役軍人,后者的犯罪對象是除軍事機關外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三)區分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與詐騙罪的界限這兩種犯罪都表現為欺騙行為,而且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也可以如詐騙罪那樣騙取財物,因而容易混淆。
相親時怎樣辨別假軍人?
相親時怎樣辨別假軍人?
真正的軍人,通過軍隊長期的軍訓,他她的走路姿勢與普通人就是不同。因軍人走路心胸向前方,腰板直走起路來特別有力,飲食方面也不同,吃相不同,說話行事不同,作為一個真正的軍人是裝不出來的。
如果你真想和軍人作朋友,請你多多留心觀察他她的舉質,不正規的軍人你千萬遠離是你的禍星。有的人也許進過軍隊,但是軍人和軍人不同一樣,有的退役后脫下軍裝就變了質,他的行為各方面都不如一個普通人,細情不不必多說,自己多留心觀察為好。
前兩天還有兩位老熟人的女兒,就因為這個事專門拜訪我,只怕上了假軍人的當。因為網上不斷報道假軍人,假冒軍官騙財騙色,使很多年輕女子上當受騙。老熟人知道我是一位老兵,對這方面有一定經驗,所以讓我給他指教一下,怎樣識別真假軍人的知識。就該問題我給他們講了一下這方面的知識。
一是初次看對方是否站有站相坐有坐相,站時軍人都是目視前方,收腹挺胸,很少有彎腰駝背的形象。二是言談話語都是政治掛帥,或者是社會知識,國際形勢。很少說國家負面情況。三是不斷的聽他說一些軍事上的知識,首先知道部隊的人員編制。比如軍直有幾個獨立團,幾個獨立營,下轄幾個師、幾個旅。
四是還可以再問一下他所服役部隊的番號,或者是問他在那個軍、師、旅、團、營、連服役。讓他說出這幾個級別的首長,自己用意記在心里。回家后再想法與他服役的部隊聯系就真相大白。五是去他家鄉的縣武裝部的動員科了解一下他是哪一年入伍的,也能對他有所深刻的了解。六是讓他背一遍部隊的三大條例,軍營里的三大條例,要求人人都得熟背硬記。只要是用綜上所述去考察他,就不難知道他是否是真軍人。
如何識別假軍人?
打假第一式:看證件
主要是看三證:軍人證件(包括軍官證、文職干部證、義務兵證、士官證、文職人員證、職工證等)、身份證、軍人保障卡。2016式軍人證件,哪怕有人能對新式軍人證件造假,也很難對身份證、軍人保障卡同時造假,并把三者的姓名、籍貫、出生日期等相關信息全部統一起來。尤其是軍人保障卡,即便偽造了,讓他拿著保障卡到銀行柜員機取下錢、到部隊的體系醫院掛個號,一試便知!
打假第二式:看服飾
軍人不同季節有不同的軍裝,哪怕是迷彩服也分冬夏,如果一個“軍人”一年四季只穿一兩套軍裝,那就有問題了。軍裝上的軍銜、級別資歷章、姓名牌、胸標、領花、臂章等與軍人證件上的內容是相互對應的,如果說資歷章稍顯復雜有的人不是太懂的話,那姓名、軍銜和級別很容易辨別。
打假第三式:看通聯
最好到其單位去一下,如果對方以部隊保密、不方便等理由不愿意讓您去其單位,可采取突然襲擊的方式到其單位門口給其打電話,找個理由讓其立即出來見您;向其要部隊的通信地址,通過給其寫信、寄東西等驗證,部隊駐地、代號和通信地址都不保密;向其要所在單位的軍線電話,軍線和地方線一般是相通的,不保密,不定期地給其打個電話即可驗證。
打假第四式:看氣質
軍人一般有特殊的氣質,無論是站立還是行走,都有著特定的“范兒”。軍人氣質非一朝一夕養成的,有的軍人不穿軍裝也能看出其職業,而有的人即使穿上軍裝也不像軍人。如果一個人軍容不整、行為猥瑣、言語粗俗,還頭發染色、過長,臉上化濃妝等,那就要小心了;如果一個人沒有基本的軍事常識,一說部隊情況就說外行話,那就有問題了;如果一個人總以保密為由,只要說到自己單位和個人情況就支支吾吾,那就要多長個心眼了,部隊是保密單位,但絕對不是任何事都保密;如果相反,一個人總是神神秘秘地透露一些聳人聽聞的“部隊內部消息”,那也要對其身份打個問號,遵守保密規定是軍人的基本素養,不該說的絕不會夸夸其談。
打假第五式:看交往
只要是軍人,肯定就會有不少領導和戰友。如果對方真心想和您交往,就會帶您認識一些其部隊的朋友,可以通過與其“戰友”的交流,看看這些人是不是軍人,并側面了解其相關信息;軍人的交往圈一般比較純潔,不會有很多亂七八糟的社會“朋友”;軍人的生活一般比較規律,通常沒有太多時間泡在網上,很多人更不會經常去地方網吧上網。部隊規定軍人非經批準不得以軍人身份上網、禁止在網上以軍人名義征婚交友等,對那些明目張膽、在網上到處顯擺軍裝照,甚至穿軍裝進行招兵、招生、招商,惟恐別人不知道自己是軍人的,一般都是假冒軍人。
打假第六式:權威認證
識別真假軍人最好的辦法就是找部隊權威機關驗證一下。全國各地都有警備糾察部門,找他們一查,準能識別對方是李逵還是李鬼。遇有違法亂紀行為的涉嫌假冒軍隊或武警官兵,請把其軍人信息(最好是軍人證件),包括單位、姓名、部職別、證件號等告訴警方。
冒充軍人有罪嗎??如果被糾察問到會怎么樣?
按實際情況,冒充軍警的行為涉嫌刑事犯罪,如果被公安機關發現的,公安機關有可能會對當事人先行拘留,按法律規定進行處理。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條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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