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可以打官司嗎的簡單介紹
交通事故賠償不服對方可以到法院起訴嗎
交通事故賠償不服對方可以到法院起訴。若起訴,需要明確的被告,起訴方首先需要查清司機的身份信息,營運部門不出示,可以向法院申請調取信息的函件,可以咨詢立案大廳辦理受理程序的工作人員;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一般將該車輛的保險公司一同作為被告,因為保險公司在保險責任范圍內無條件支付賠償金額。
【法律依據】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交通事故如何打官司
(一)起訴:向有 管轄權 的法院 立案 庭遞交訴狀。(二)立案審查:1.不符合立案條件,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2.符合立案條件,通知原告7日內交 訴訟費 ,交費后予以立案。(三)受理后:1.法院5日內將 起訴狀 副本送達被告,被告15日內進行答辯,法院收到 答辯狀 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2.通知當事人進行 證據 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 財產保全 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四)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五) 開庭審理 :1.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3.舉證質證:告知 證人 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1)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向法院告訴庭提出再審申請。(2)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6.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7.不同意裁判:(1)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2)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8.上訴:向法院承辦人遞交上訴狀,并按規定交納上訴費,5日內法院向對方當事人送達上訴狀副本,對方15日內進行答辯。《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 訴訟時效期間 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訴訟 。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對交通事故的損害賠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嗎
對交通事故責任可以提起訴訟。一般都是公安機關先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如果無法通過公安機關調解來解決交通事故賠償糾紛的,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告知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調解后是否可以訴訟
解答交通事故調解后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四條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請問交通事故賠償私了還可以起訴嗎?
1、交通事故賠償私了是否還能起訴要分情況來看,交通事故確實造成當事人的人身傷害,如果當事人對肇事者達成的私了協議的內容存有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撤銷,否則則不能起訴。
2、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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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能否起訴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可以起訴,并且訴訟時效為三年,當事人可就賠償數額進行協商,雙方經過協商,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通過提起訴訟的方式保護自身的權利,同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也不是提起訴訟的必要條件,當事人起訴只要符合規定;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人民法院受理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等四個條件,法院就應當受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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