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瓶車肇事逃逸怎么處罰(騎電動車肇事逃逸致人輕傷怎么處罰)
電瓶車肇事逃逸怎么處罰新交規
一、電瓶車肇事逃逸怎么處罰
1、電動車肇事逃逸的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天、罰款1000元的處罰。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一百零二條
對六個月內發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負有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專業運輸單位,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消除安全隱患,未消除安全隱患的機動車,禁止上道路行駛。
二、交通肇事逃逸行為應該怎么認定
具有以下行為的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等。

電動車肇事逃逸怎么判定
電動車肇事逃逸的處罰,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天、罰款1000元的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
1、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2、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4、第七十一條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5、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6、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7、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8、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9、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0、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擴展資料:
在道路發生輕微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匯總如下:
一、拍照、挪車。
發生小事故后,我們首先要確定事故雙方的責任,然后檢查對方駕照及車輛手續,車輛手續包括:車牌、年檢、行駛本及交強險等。
拍照是快速處理重要的證據,照片要求有一張能說明事故現場情況的照片,一張可以說明事故發生地點的全景照片以及若干張車輛發生接觸部分的特寫照片,最好把當事司機與車輛的合影也拍攝下來。
將車挪到不影響交通的地方停好,之后打開雙閃、在適當的距離設置安全警告裝置。如果可快速處理但未及時挪車、未設立安全警告裝置等,警察到現場后會進行相應處罰。
二、報交警和保險公司。
打110報警電話和保險公司的理賠電話,交警如果對事故責任沒有異議,交警一般不會到現場,會有專人指導駕駛員開車到附近的快速理賠中心,報保險公司后,?保險公司會在系統記錄出險情況,方便以后理賠,有的保險公司也不到現場查勘。
如果保險公司需要到現場查勘,駕駛員則在現場準備好保險單、駕駛證和行駛證等保險公司查勘人員到現場查勘.
三、到交警快速處理中心提交相關材料。
雙方到附近的快速處理中心提交保險單、駕駛證和行駛證,填寫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書,然后由駐在交警隊的物價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車損價格,雙方交換聯系方式,然后可以各自離開.
四、到修理廠或4S店維修車輛。
雙方到各自的修理廠和4S店修理受損車輛,修好后,由負事故全責到修理廠交錢取發票,如果雙方都有責任,按責任比例進行分擔,如果有一方不來付修理費,只能車主先墊付,拿好發票,取出車,再找對方賠償。
在修理車的時候經常遇到的就是物價定的價格與修理廠或4S店定的價格不一致,修理廠或4S定的價格比較高,這時候可以再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再追加損失。
五、提交材料向保險公司索賠。
等資料齊全后,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了,有的修理廠是保險公司的定點維修廠,修理廠就可以代理辦理索賠事宜了。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電動車肇事逃逸怎么處罰
電動車肇事逃逸處罰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電動車肇事逃逸后,不構成犯罪的,依法對肇事逃逸者處以行政拘留5天、罰款1000元的處罰。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因而,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要承擔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駕駛電動車肇事逃逸的處罰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 電動車 肇事逃逸后,不構成犯罪的,依法對肇事逃逸者處以行政拘留15天、罰款二百元到二千元。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因而,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要承擔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構成犯罪,要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關鍵要查清行為人是否有主觀罪過,是否實施了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與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關系等。倘若沒有違法行為或者雖有違法行為但沒有因果關系,如事故發生純屬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規則,亂穿馬路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風暴、洪水等造成,則就不應以本罪論處。綜上所述,現在很多人將電動車作為交通工具,如撞人后肇事逃逸,則要承擔法律責任,情節較輕的會被交警治安處罰,比如罰款或者拘留等。如造成他人受傷達到輕傷以上的,電動車車主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按照故意傷害罪判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騎電瓶車肇事逃逸怎么處罰
電動車肇事逃逸的一般是按照交通肇事罪來定罪的,相對來說電動車肇事逃逸的這種情況也非常的少,選擇逃逸的有可能是電動車撞到了過往的行人。但是電動車或者是機動車肇事逃逸的并不一定就都構成犯罪了,如果撞到的行人只是輕微傷,那不是犯罪,只是一般的違法行為而已。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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