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不成怎么辦的簡單介紹
交通事故調解不成了怎么辦
交通事故調解 不成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當事人和其他 訴訟參與人 ,在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所產生得各種關系的總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五條 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后,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自人民調解委員會作出終止調解之日起三日內,一致書面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

交通事故賠償協商不成怎么辦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賠償協商不成處理方法如下:1、可由交警部門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2、雙方可申請交警調解;3、調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訴。發生交通事故,對僅造成車物損失或者人體傷情輕微的交通事故,且各方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如果還是無法協商一致,就只能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征求當事人意見后進行庭前調解,如果調解結案,法院會出具調解書,如果調解不成,法官會按照法律,作出公平、公正的判決,原被告雙方需按照法院出具的調解書或判決書履行各自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
交通事故調解調不成功怎么辦?
交通事故 調解不成功 的,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 應當終止調解,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調解終結書,送達各方當事人。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訴訟 ,或者申請 人民調解委員會 進行調解。《 道路交通事故 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六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證明之日起十日內一致書面申請。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第九十三條規定,經調解各方當事人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送達各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六條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一致書面申請。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九十三條經調解各方當事人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送達各方當事人。
交通事故沒調解成功怎么辦
解答交通事故沒調解成功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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