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是什么的簡單介紹
輕微交通事故逃逸有什么處罰
輕微交通事故逃逸有什么處罰?
發生輕微交通事故逃逸的不構成刑事犯罪,行為人不承擔刑事責任,需要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輕微肇事逃逸怎么處罰標準是什么
輕微肇事逃逸怎么處罰標準,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1、輕微事故逃逸的,將承擔全部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照規定處以罰款200到2000元,可以并處15天以下拘留;2、如果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輕微肇事逃逸怎么處罰標準是什么
1、輕微肇事逃逸怎么處罰標準,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1)輕微事故逃逸的,將承擔全部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照規定處以罰款200到2000元,可以并處15天以下拘留;
(2)如果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輕微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是什么
輕微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如下:
1、迅速報警,交警進行現場勘查后,當場做出事故認定,撤出事故現場,恢復交通;
2、由責任方通知保險公司做出車輛損失鑒定;
3、雙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隊,并提供駕駛證、行駛證、定損單的原件及復印件,寫出事故經過;
4、由責任方賠償損失,無責方將事故維修費用發票交給責任方;
5、無責方離去,交警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責任方造成事故的違法事實做出處罰;
6、交警部門對責任方出具有效憑證,責任方依據該憑證找保險公司理賠。
輕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處罰?
輕微交通事故逃逸,屬于尚不構成犯罪的情況,將由公安機關道路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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