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繼承中未成年人如何繼承遺產(民法典未成年繼承法)
未成年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遺產嗎
未成年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遺產,繼承遺產與否與子女是否成年是無關的,其自一出生之后就屬于第一順序繼承人,具有法定繼承權。不能因為子女未成年就剝奪其繼承遺產的權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繼承遺產有哪些法律規定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繼承遺產適用《民法典》中繼承有關法律,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有繼承的權利,可以在繼承開始后,獲得應得的份額,其 法定代理人 不能代理其 放棄繼承權 、受遺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已經過世的未成年人如何繼承父母的遺產
未成年人代替過世的父或母繼承遺產是合法的,屬于代位繼承。代位繼承的具體的規定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民法典》規定孫子未成年可以繼承爺爺遺產嗎
孫子未成年可以 繼承 爺爺遺產,主要是通過 遺囑繼承 ,或者通過 代位繼承 。 法律規定,被 繼承人 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是指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由繼承人的直系背血親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親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種 法定繼承 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未成年子女如何繼承遺產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繼承遺產的,一般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相關的遺產繼承事項。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繼承遺產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相關的遺產繼承事項。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繼承人未成年如何處理
被繼承人的未成年子女,屬于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在沒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可按法定繼承人的數額平均分配遺產。如無勞動能力和收入來源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給予更多的分配。
法律分析
無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行使。行為能力,指權利主體憑自己的意思表示能夠產生民事法律后的資格。各國法律規定已達法定成年年齡的自然人為有行為能力人,在一定年齡以下的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以及被依法宣告為禁治的人為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指行為能力受限制的自然人,只有不完全的行為能力的資格,也就是僅有部分行為能力的人。司法實踐中對于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從保障合法的權益出發,承認有部分行為能力,即限制行為能力人。法定代理,指由于法律上的直接規定而產生代理權的代理行為。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和保護人為法定代理人,法律機關辦理的法定代理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第二十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一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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