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車輛定損標準(事故車定損的依據)
車輛定損標準
事故車輛定損標準不是固定的,定損是由交管部門委托價格主管部門鑒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的工作程序,具體內容如下: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機關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對受損車物損失價格進行評估鑒定的,應及時委托價格主管部門進行車物損失價格鑒定。
2、對車物勘估時,價格主管部門應派出二以上經鑒定中心審核批準的評估人員。評估人員根據勘估后確認的車物受損情況,按實施細則的修理、更換或重置的價格費用評估準則,計算損失金額,作出一個鑒定結論,出具《價格鑒定書》,并加蓋鑒定單位印章。原則上鑒定結論應在交通事故發生后7天內作出,如情況特殊,經交警大隊批準可延期7天。
3、價格鑒定書經交警大隊確認加蓋事故處理專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處理經辦民警發給當事人。
4、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結論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生效后,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住處更改。當事人如對經確認的鑒定結論不服或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鑒結論5天內向交警支隊申請重新鑒定。交警支隊受理后應及時轉交同級價格主管部門重新評估鑒定,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有10天內作出重新鑒定結論。重新鑒定書經交警支隊事故處理科確認加蓋事故處理專用章后生效。
最新事故車認定標準是什么?
最新事故車認定標準有兩個評估依據,一方面應該以具有評估資質認定的專業單位,確定的實際損失價格為準;另一方面應該以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的損失價格為準。認定結果不同:同一保險公司不同理賠點定損結果不一樣,即使同一理賠點不同的定損員定損結果也不一樣,靠視覺估計后定出車損的價格缺乏權威與標準。因為保險公司不是由國家有關部門依法認定、有合法資質的定損單位。保險公司的定損只不過是投保人與保險公司之間為確定理賠數額提出的一個參考依據。而這個參考依據只有在投保人認可的前提下,才產生相應的法律約束力。保險公司定損價格不同:肇事司機作為保險公司的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存在著密切的利益關系,保險公司定損價格的高低,直接關系到保險公司承擔賠償數額的多少,其公正性依據不足。保險公司作為事故受損車輛的理賠單位,不能既評估車輛損失,又進行賠償,有的還進行維修,全部壟斷了車損賠償市場,從法律上失去了與投保人的平等關系。相關規定:保險公司把預估損失的價格,作為受損車輛恢復原狀的實際費用,其準確性依據不足。《民法典》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車輛,由侵權人賠償。

交通事故車輛鑒定標準是什么,如何進行交通事故車輛鑒定
一、 交通事故車輛 鑒定的標準: (1)因為保險公司不是由國家有關部門依法認定的、有合法資質的定損單位。所謂保險公司的定損;,只不過是投保人與保險公司之間為確定理賠數額提出的一個參考依據。而這個參考依據只有在投保人認可的前提下,才產生相應的 法律約束力 。 (2)肇事司機作為保險公司的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存在著密切的利益關系, 保險公司定損 價格的高低,直接關系到保險公司承擔賠償數額的多少,其公正性依據不足。保險公司作為事故受損車輛的理賠單位,不能既評估車輛損失,又進行賠償,有的還進行維修,全部壟斷了車損賠償市場,一家說了算,從法律上失去了與投保人的平等關系。 (3)保險公司把預估損失的價格,作為受損車輛恢復原狀的實際費用,其準確性依據不足。車輛 發生交通事故 后,除了事故雙方認可保險公司定損的情況以外還可以有兩種方式確定損失: 一是應該以具有評估資質認定的專業單位,確定的實際損失價格為準; 二是應該以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的損失價格為準。 二、交通事故車輛鑒定流程: 1、凡需要鑒定事故車輛及其他檢材,由辦案人在案發72小時內,按規定項目認真填寫委托書,并由辦案人親自送到鑒定大廳技術科登記,對需要做車輛、物品及人員的司法鑒定的事故,必須由辦案人及雙方當事人三方同時到場,并簽字方可生效,缺一不予受理檢驗。 2、對拒絕到場的當一人或一方拒絕簽字的,辦案民警寫出情況說明,報大隊領導、主管事故科長簽字。如車輛只做痕檢、安檢,到事故鑒定中心直接交費,找當日值日班工程師檢車。如車輛還需做車損作價,須在接到委托書后72小時內出具鑒定結論和報告后,當事人到事故鑒定中心交費,辦案民警到鑒定大廳技術科民警領取交通事故車輛物品損失價格鑒定結論書(哈市物價格認證中心提供),對肇事逃逸案件,要進行鑒定的,大隊領導審批后費用后期處理。 3、領取鑒定報告書必須由辦案人親自到技術科領取,不許擬派、委托他人。遇有節假日,鑒定時限順延。對面需復檢的事故,當事人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填寫委托書,辦案民警簽字,報請事故處領導審批后,方可執行,對已已往變原始狀態的檢材(如車已解體),不重新鑒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出車禍了怎么定損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機關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對受損車物損失價格進行評估鑒定的,應及時委托價格主管部門進行車物損失價格鑒定。2、對車物勘估時,價格主管部門應派出二以上經鑒定中心審核批準的評估人員。評估人員根據勘估后確認的車物受損情況,按實施細則的修理、更換或重置的價格費用評估準則,計算損失金額,作出一個鑒定結論,出具《價格鑒定書》,并加蓋鑒定單位印章。原則上鑒定結論應在交通事故發生后7天內作出,如情況特殊,經交警大隊批準可延期7天。3、價格鑒定書經交警大隊確認加蓋事故處理專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處理經辦民警發給當事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車輛保險公司是怎么定損
車輛定損流程如下供您參考:
1、報案。交通事故發生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及時的報案。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需要投保人在48小時內進行報案,如果是盜搶則應在24小時內報案。如果有人員傷亡的話,應該立即撥打120,搶救生命;
2、查勘。報案后,保險公司會派人去現場進行查看,看是不是屬于保險的責任范圍。因此,在保險公司人員到來之前,車主一定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如果會早晨交通堵塞的情況,可以和交警協商,將車輛已知一邊等待處理;
3、定損。通常情況下,如果車輛受損不嚴重的話,保險公司勘察人員在現場就可以直接進行定損,客戶也可以直接把車開到修理廠去了。但是如果車輛受損的程度比較大的話,是要到定損中心進行定損的;
4、遞交索賠資料。上面的涉及到的事故車輛定損流程的三個環節完成以后,被保險人就可以在十天以內把相關的索賠的單據交給投保的保險公司了,這些資料包括了交通事故的認定書以及身份證明和對應的各種證件的原件以及復印件等等相關的資料。等到這些步驟都完成,車主就可以安心的等待保險公司的理賠通知。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具體以承保公司流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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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定損的原則及內容是什么????
車輛定損的基本原則是公平公正,能修不換。車輛定損的標準是根據該車的價位和投保的險種來決定的,如果投保人所投保的險種齊全
具體內容是:事故車輛的定損、估價過程,在保證被保險人的權益不受侵害、不影響車輛性能的前提下,多遵循“公平公正”、“能修不換”的保險補償原則,參照當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修理工時及單價和零配件價格對事故車輛的損傷部位逐項進行審定,做到合理準確地定損核價。
根據事故車輛的損傷情況,準確認定保險賠付范圍及賠付方式,即是修還是換。
擴展資料:
車輛定損注意事項:
1、車輛維修前需確定損失部位的維修方式。
保險公司對于損失部位的定損原則,一般來說,保險公司對車輛損失部件的處理意見以修復為主,即損失部件可以進行修復使用,且修復后不影響該部件的正常使用功能的,應當進行修復處理。如果損失部件無法修復的,可以更換損失部件。
所以,在對車輛損失部件進行定損時,首先就要與保險公司和維修單位確定損失部件中,哪些是予以修復的,哪些是予以更換的,避免后期維修中因損失部件維修還是更換而產生爭議。
2、確定車輛維修費用金額。
在車輛維修中,維修費用的高低也是比較常見的爭議之一。保險公司對于車輛維修費用一般是按照維修單位的資質等級來核定的。對于更換的損失部件則是按照配件市場區域價格進行報價。
但是,部分維修單位可能因為配件進貨渠道等原因造成配件價格高出保險公司報價,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維修工時費用較高。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在保險公司定損人員、修理廠接待人員三方都在的時候,共同協商好修理總費用。
參考資料來源:央廣網— 事故車輛定損三注意 確定維修方式和金額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經濟網-車輛定損誰說了算?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車險專家“開藥方”:事故車輛定損 3招可使理賠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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