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資支付規定(天津市工資支付規定2021)
國慶放假工資咋算?剛好又碰到雙休日,勞動法咋規定的?
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按照《勞動法》規定應當得到300%的工資報酬,這是一個早已被人們所熟知的“法則”,可是許多讀者還是想多了解一些有關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如果用人單位不按照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怎么辦?記者日前采訪了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相關負責人。 一問:法定休假日與休息日有什么不同? 近年來,人們通常把10月1日至7日通稱為“黃金周”,但按照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計算勞動者加班工資時,它的含義就不同了,也就是說這7天是由兩個部分組成的,即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所謂休息日簡單地說就是雙休日,它是常規的休息時間。而法定休假日,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節假日。在我國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五一勞動節、十一國慶節和春節。兩者性質不同,支付的加班工資標準也就不同了。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270號)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全年為10天。 二問:200%與300%加班工資如何確定? 按照《勞動法》和《天津市工資支付規定》,就今年十一黃金周而言,前3天是法定休假日,也就是在1日、2日、3日加班的勞動者,企業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后4天是休息日,也就是在4日、5日、6日、7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首先安排勞動者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另外,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得低于勞動者所在崗位應得的工資報酬;若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則以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基數。此外,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十一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按不低于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300%支付工資報酬;在休息日工作的,接不低于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如果企業不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 三問:法定休假日加班是否可以用補休來代替? 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不能以安排補休代替支付加班工資。因為,法定休假日對于勞動者來說,其休息有著比往常休息日更為重要的意義,它影響了勞動者的精神文體生活和其他社會活動,這是用補休的方法無法彌補的。因此,《勞動法》和《天津市工資支付規定》對勞動者在法定休息日工作的做出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另外,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應首先安排其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補休時間應等同于加班時間。 所以,十一黃金周前3天加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照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后4天加班的勞動者,是“補休”還是支付加班工資企業說了算。 四問:勞動者可以拒絕加班嗎? 用人單位不能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了上述規定,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 另外,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在特殊條件下,用人單位要求加班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不能拒絕:一是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是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問:實現計件工資的勞動者企業如何支付加班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其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不低于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支付工資報酬;在休息日工作的,按不低于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200%支付工資報酬;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按不低于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300%支付工資報酬。 六問:實行綜合計算工時的勞動者企業如何支付加班工資?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用人單位,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總實際工作時間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應按照不低于本人小時工資的150%支付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資或小時
天津市工資最多延遲多長時間發放
天津市工資不能延遲拖欠發放的
用人單位應依法按月發放工資,如果約定了發薪日比如每月15日,那3月份的工資在4月15日發放是合法的,在5月份發放就是拖欠工資,是違法的。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天津疫情期間工資發放標準國家規定
【法律分析】
天津疫情防控期間工資如何支付:一、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以下簡稱“疫情防控期間”),因疫情防控隔離沒有提供勞動的職工,企業應當按照原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全額支付工資。二、1、1月25日(初一)、1月26日(初二)、1月27日(初三)為法定節假日,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2、延長的春節假期屬于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的,按有關規定執行。3、延長春節假期期間,企業安排職工在家辦公應視為提供正常勞動,對不能安排補休的,按延長春節休假期政策支付職工加班工資。4、延長的春節假期屬于休息日,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職工加班,應與工會和職工協商。職工因故無法提供勞動,企業不能強制按帶薪年休假處理,更不能按事假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天津編外人員退休工資
天津編外人員的退休工資標準由國家有關部門制定,一般是按照當地城鎮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的60%來計算。此外,還可以根據個人的勞動年限、學歷、性別、特殊情況等因素對退休工資進行相應的加減。
天津打磚廠工資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一般的天津的打磚廠應當按照天津市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根據2020年2月1日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實施區域為天津,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16.4元,月工資標準不低于以下兩項之一:16.4*176小時,一月應當支付2883.44元工資;201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2月1日,部分企業的工資支付按照每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累計金額累加(部分企業按照1.5倍支付),月應當支付的最低工資標準未低于5562.80元。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