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對方總拖著怎么處理的簡單介紹
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拖著不處理應該怎么辦?
出了特大交通事故對方總拖著的處理措施為:可以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如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已經出具了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交通事故對方一直拖著不處理怎么辦
【法律分析】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雙方要及時報警,交通事故責任方拖著不處理的,當事人可以報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首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在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當對方不處理時,如果對方全責,可以自己拿著責任書、損失清單等資料去法院起訴對方車主和保險公司。當勝訴后,對方也不處理、賠償的,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交通事故責任方拖著不處理怎么辦
交通事故后交警進行了認定,確定了機動車方是主要責任方,于是受害者就要求責任方對事故進行賠償處理。但是責任方卻一直在拖延著時間,不肯處理這起事故。那么,交通事故責任方拖著不處理怎么辦?看看我收集的資料。
交通事故責任方拖著不處理怎么辦
首先可以使用“代位賠償”?!按毁r償”已經被《保險法》規定為每家保險公司必須要承擔的一項責任,保險公司不能再以“投保人無責任”這種借口,拒絕賠償無責任方的相關損失。此外,很多保險公司都將“代位賠償”寫入了保單的說明中,您在投保的時候一定要讓保險公司的相關人員給您說明,避免未來遇到相關情況的時候給您造成損失。申請使用“代位賠償”的前提就是您需要投保交強險和 商 業保險(如第三者責任險、車輛損失險等),否則保險公司是不會受理您的申請。
1、對方車輛無保險:
如果對方的車是剛買的,還沒有上任何保險,而與您又恰好發生了事故,但是對方司機不給您賠付。您就可以先由您所在的保險公司賠償您的維修費用,之后再向肇事方追求索賠。
2、對方無經濟賠償能力:
在很多交通事故的案例中,肇事車輛司機沒有賠償能力,這也使得受損失的車主非常郁悶。其實當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賠償”。
3、對方故意拖延或故意拒付相關賠償:
在有些事故中還會遇到一些“老賴”(拒不賠付欠款或者賠償人員的俗稱),在警察給出相關裁決之后,以各種理由拒絕或者延期賠付維修費用,甚至“人間消失”。此時也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賠償”。
4、對方拒絕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簽字:
在有些交通事故中,一方對交警的裁決有異議,對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不認可且拒絕簽字。對于這種情況,作為受害方的您是可以向您所在的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賠償”。
5、對方逃逸后有證據證明肇事車輛信息:
肇事逃逸的情況在近幾年的交通事故中頻發,如果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后,對方肇事車輛逃逸,此時您可以通過照片、行車記錄儀甚至是錄音記下對方的車牌號和車主的信息,這樣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賠償”。
無法使用:
1、無第三者的事故
如果事故是單方事故,沒有造成第三者的損失是不適用于“代位賠償”的。比如車自己撞到了墻上,這種情況就無法使用。
2、非保險賠償范圍
如果在車輛事故中輪胎破損、輪圈劃傷、后視鏡傷痕以及車內物品遺失等可能不屬于保險理賠范圍內的物品損傷,無論是不是有第三者都不適用“代位賠償”。
實在不行,我們可以前往事故發生地法院或對方所在地法院直接走法律程序:
1、首先您可以直接去工商局查詢對方保險公司的企業信息。只需到所在工商局的企業信息科,拉一張對方保險公司的企業信息,蓋章即可。
2、前往開具事故認定書的交警支隊,憑事故責任認定書拉出對方車主、駕駛員的信息。
3、前往被告所在地或事故發生地法院起訴。填好起訴書,交50 元 訴訟費,把發票、定損單、責任認定書、維修清單以及起訴書復印4份,車主信息、駕駛員信息、保險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給法院,拿到一張訴訟受理通知書。
4、回去等消息。一般幾天后,法院會給雙方打電話進行調解。如果調解無效,15天以后開庭。
在這個等待過程中,法院會和保險公司溝通,一般保險公司如果不愿意進入開庭環節,會讓法院開一個協助辦理函,將材料蓋章后郵寄給對方保險公司專門處理訴訟問題的人,對方收到后,會將錢打到法院,之后法院通知你去拿錢。
另外,法院還會要求你寫一份撤訴申請。之后您會收到一份民事訴訟裁決書,內容大致就是該案保險公司已經賠付,原告撤訴,此案也就劃上了一個句號。
交通事故的責任方長期拖著不處理,會給自己帶來各種各樣的麻煩,建議受害者能第一時間通過規范的手段來進行解決。
@2019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一直拖著不處理怎么辦
【法律分析】: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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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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