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子女已成人是否無須撫養(民法典成年子女)
子女已經成年父母還需要付撫養費么
根據我國《民法典》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一條,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孩子已經成年了離婚還需要支付撫養費嗎?
18歲以后一般情況下是不要支付撫養費。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屬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應繼續給付孩子的撫養費。
《最高法院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
《最高法院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三條第一款
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第一款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父母撫養孩子的義務截止到孩子十八周歲。一般情況下,超出十八周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孩子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父母已無法定支付的義務。
最高院的司法解釋明確指出,孩子超過十八歲,尚須父母履行撫養費義務的情況,是指: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2、孩子非因主觀原因無法維持正常生活。
對于非因以上的情況,父母對于十八歲以上的孩子,沒有履行撫養的義務。對于一般離婚案件,涉及到孩子撫養的問題都包括在了其中。因此,一般情況下子女滿18歲后不需要支付撫養費,但是如果孩子尚未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非主觀原因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需要繼續支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時孩子已經成年孩子能選擇撫養權嗎
離婚時孩子已經成年孩子一般不存在撫養權的問題,因為成年人無需撫養人,成年孩子可以選擇與誰一起居住。但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具有一定辨識能力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三條
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第四十一條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我國法律有明文規定子女年滿18周歲以后,父母就沒有義務撫養了嗎?
法律只是規定在子女未滿18周歲前的撫養義務,故年滿18周歲的子女,父母已不再承擔撫養義務。此外,法律的規定的義務教育只有9年,超過9年,已經不是義務教育了,此時,父母承擔的只是道德上的責任,無法律上的義務。
法律分析
只要子女過了18歲之后就算是成年了,而父母也在也沒有撫養孩子的義務,但是對于沒有勞動能力,也還在學校讀書的,那么父母也還是要撫養,但這就只是父母對于孩子的責任,所以父母的撫養義務是要根據孩子的實際情況來做決定。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讀的;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監護是對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設定專人保護其利益,監督其行為,并且管理其財產的法律制度。法定監護人的順序有順序在前者優先于在后者擔任監護人的效力,但法定順序可以依監護人的協議而改變,前一順序監護人無監護能力或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權從后一順序中擇優確定監護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親屬;(四)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孩子成年父母離婚還有撫養權問題嗎?
父母離婚時,孩子成年了,就沒有撫養權了。父母只有對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父母在離婚時,孩子已經成年了,并且可以獨立生活了,父母就沒有撫養義務了,不用承擔孩子的撫養費??偟膩碚f,孩子成年后,父母的撫養義務已經完成了,不用再給孩子撫養費,在離婚時,也就不用考慮孩子的撫養問題。
孩子成年后沒有撫養權了。因為法律規定孩子十八歲周歲以上就是成年人了,法律上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并且父母對其在物質上和生活上沒有繼續撫養的義務。但是如果孩子患有嚴重疾病無法維持生活,父母還需要繼續履行撫養義務。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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