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交通事故能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嗎的信息
交通事故中如何做工傷傷殘鑒定
交通事故申請 工傷傷殘鑒定 的流程如下: 1、用人單位向設區的市級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提出申請; 2、提交 工傷認定結果 等等材料; 3、組成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 4、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勞動能力鑒定
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受害人會做傷殘鑒定,那么交通事故處理時受害人是否必須做勞,關于交通事故受害人勞動能力鑒定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呢?下面,為我整理了關于交通事故受害人勞動能力鑒定的法律知識,供大家學習參考。
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勞動能力鑒定
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受害人通常會進行傷殘鑒定,以確定是否達到傷殘以及傷殘等級,從而確定是否主張殘疾賠償金。而如果達到了傷殘等級,并有被扶養人的話,被扶養人一般也都會參與到訴訟中來,主張被扶養人生活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解釋》規定了被扶養人生活費按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來確定。那么被扶養人主張生活費是否一定要經過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呢?不僅僅是當事人之間就此存在較大爭議,不同的主審法官在實體處理中也采取了截然不同的處理方法,有的判決支持受害人的請求,有的判決駁回受害人的請求,這就損害了法律的嚴肅性。在司法實踐中,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的鑒定僅僅圍繞是否構成傷殘以及達到傷殘等級的級別而進行,很少對受害人作勞動能力喪失程度鑒定。且在現行體制下,負責傷殘等級鑒定和負責勞動能力鑒定的機構并不同一,如果必須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當事人就要進行兩次鑒定,這就增加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無形中也延長了案件審理時間,不利于當事人索賠。而且負責勞動能力鑒定的機構又不接受遭受工傷以外的其他傷害的受害人的勞動能力喪失程度鑒定,客觀上也使交通事故受害人不能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現今也沒有明確的辦法、規定使傷殘等級與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相銜接,這就導致受害人索賠在司法實踐中產生了障礙。
鑒于此現狀,筆者認為應當及時統一執法尺度,在未有法律法規出臺之前,可采用如下尺度:1、傷殘等級達三級至一級的,可視為喪失勞動能力;2、傷殘等級十級至四級的,可參照傷殘系數確定十級的視為喪失10%的勞動能力,九級的視為喪失20%的勞動能力,以此類推。這樣操作,既統一了執法尺度,又方便實務計算。
而就法治意義上來講,今后在立法上還是應當就此項作出明確規定:
1、考慮到工傷事故賠償糾紛和其他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均屬于民事案件,對相關鑒定應統一為傷殘等級并勞動能力喪失程度鑒定,以避免雙重鑒定,減輕當事人的訴訟成本。
2、就工傷等級鑒定和其他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傷殘等級鑒定及勞動能力喪失程度鑒定制定統一的損傷鑒定標準規范。
3、統一鑒定機構。工傷鑒定和勞動能力喪失程度鑒定機構應按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納入管理范圍,以使運作規范,監督到位。
綜合上面的介紹,發生交通事故受傷后,受害者要做傷殘鑒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后,對于交通事故受害人勞動能力鑒定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咨詢律師,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
@2019
出了車禍做勞動能力鑒定有賠償嗎
有賠償,按《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賠償(GB/T 16180-2014)賠償。
如果車禍是屬于工傷范圍,就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后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交通事故造成面部疤痕,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人不小心發生車禍,造成人身損害,并且出車禍傷到臉部,留下了疤痕的,那么在治療時可以做傷殘鑒定。而出車禍臉部受傷留疤如何做傷殘鑒定,找法網小編為您介紹,希望能給您提供幫助。
出車禍臉部受傷留疤建議先做傷殘鑒定,屬于幾級傷殘需要由專業的傷殘鑒定機構進行工傷等級認,以認定的結果為準,只有認定的結果才可以作為賠償的依據。賠償范圍: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護理費、日后恢復費、精神損失費等.如果構成傷殘的,還要進行司法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索要傷殘賠償金、被撫養人的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由有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評定。交通事故傷殘做傷殘鑒定一般要治療終結或出院后半年,否則鑒定機構不給做。既可以起訴后由法院指定鑒定機構,也可以訴前委托律師事務所做。根據公安部《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具有資格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公安機關將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30日內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后30日內,將做出重新評定的決定。并將重新鑒定的結論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根據規定,上一級公安機關作出的重新鑒定的結論是最終的決定。
所以,出車禍導致臉部受傷留疤的要按以上規定做傷殘鑒定,經鑒定對方不肯賠償或有其他糾紛的,可以必要時找個專業律師介入。
交通事故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嗎?
交通事故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一、交通事故中的檢驗、鑒定的證據在交通事故訴訟中處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不僅關系到事故責任的認定,還會影響交通事故索賠的數額。在交通事故中,鑒定主要包括以下幾類:酒精含量檢驗、尸體檢驗、傷殘鑒定、痕跡鑒定。
在評定傷殘等級時,一并做勞動能力喪失程度鑒定,這樣可最大程度維護權益。在鑒定勞動能力喪失程度的情況下,可以主張被撫養人生活費根據撫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進行計算。
二、勞動能力喪失鑒定的標準
勞動能力喪失的傷殘鑒定可分為暫時性勞動能力喪失和永久性勞動能力喪失。暫時性勞動能力喪失是指損傷或疾病致使機體功能障礙,經一段時間的治療痊愈后,其勞動能力可以恢復;永久性勞動能力喪失是指損傷造成的勞動能力下降或喪失,經過相當長的時間治療仍不能恢復或僅能部分恢復。勞動能力的喪失根據其表現程度一般傷殘鑒定可分為四個等級。
(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損傷造成人體組織器官缺失、嚴重缺損或畸形,其受損傷的組織器官完全喪失或存在嚴重功能障礙而不能執行其應具備的功能,需有特殊的醫療依賴,需完全或大部分護理依賴,離開這種特殊的環境,受害者就會發生死亡或無法生活。例如,植物狀態、高位截癱、重癥肌無力等。
(二)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損傷或疾病造成組織器官大部分缺失或明顯畸形,使受損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礙,需一般性醫療依賴及有時需要他人幫助,脫離這種環境有可能危及生命。例如偏癱、中等程度的智力低下、頻發性的癲痛等。
(三)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外傷致人體解剖結構和生理功能損害,造成器官大部分缺失或畸形,伴有輕度功能障礙,生活能夠自理,能參加一般性勞動,對醫療等無必須的依賴性。例如一眼缺失、關節功能嚴重障礙等。
(四)小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外傷致人體解剖結構和生理功能損害,造成器官部分缺失或輕度畸形,伴有輕度功能障礙或無功能障礙,無任何醫療依賴。生活完全能夠自理,能參加大多數勞動,對某種專長勞動對功能有一定影響。例如一指缺失、踝關節功能輕度障礙,一耳聽力下降、一眼低視力等。
不管是遭受了怎樣的事故,其實都是有可能導致傷者喪失勞動能力的,不過此時需要經過鑒定,看究竟喪失勞動能力到了什么程度。因此在交通事故中傷者也是可以申請做勞動能力鑒定的,對于喪失的勞動能力情況,可以要求肇事一方實際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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