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未出世的孩子算法定繼承人嗎(未出世的孩子有沒有繼承權)
民法典兒子還在孫子有繼承權嗎
兒子還在孫子一般是沒有繼承權的,除非被繼承人訂立了遺囑。因為民法典規定的遺產繼承人當中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和第二順位繼承人都沒有包含孫子,但是民法典又規定,被繼承人有權指誰繼承自己的遺囑,所以被繼承人可以訂立遺囑,指定孫子女繼承自己的遺產。因此除非被繼承人訂立了遺囑,否則兒子還在的情況下,孫子是沒有繼承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未出生的孩子有繼承權嗎?
你好,有繼承權的,而且必須要為未出世的孩子保留一定的遺產份額。
法律規定,如果被繼承人留有尚未出生的胎兒,繼承人在分割遺產時, 應當為該胎兒保留一定的遺產份額,并且這部分遺產份額的保留是法律強制規定的,沒有為胎兒保留遺產份額的,應當從繼承人所繼承的遺產中扣除。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1155條: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子女屬于法定繼承人嗎
子女屬于法定繼承人。法律規定,法定繼承中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這里所稱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法定繼承,是根據法律直接規定的繼承人的范圍、繼承人繼承的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及遺產分配原則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種繼承方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民法典》規定的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嗎?
法定繼承人范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對公、婆或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女婿。我國《民法典》沒有賦予孫子女、外孫子女法定繼承人地位,孫子女、外孫子女只能作為代位繼承人繼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遺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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