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訴程序(起訴費一般要多少錢)
法院起訴流程
法院起訴流程:
1)當事人的自然情況。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這部分內容反映雙方當事人的身份情況,使原、被告特定化。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這部分是起訴狀的主要內容。原告要在起訴狀中寫明具體的訴訟請求和提出這種請求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包括法律關系存在的事實、發生糾紛的事實、提出訴訟請求的理由等。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案件事實是否存在,需要證據證明。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原告的舉證責任。因此,原告在書寫起訴狀時,對提出的訴訟請求和提出這種請求的理由,都應該提供證據證明。提供書證、物證的,應在遞交起訴狀時一并遞交人民法院。
提供證人證言的,應當寫明證人的住址,便于人民法院調查核對。人民法院記錄原告的口訴,必須逐一問清上述內容,記入筆錄。
提起反訴,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反訴的被告必須是本訴的原告,也就是說反訴本訴的當事人必須相同,這是因為反訴是本訴的被告人對本訴的原告人提起的,反訴的原告人必須是本訴的被告人,反訴的被告必然是本訴的原告人,否則就不存在反訴的問題。
(二)反訴只能向原訴法院提起。
(三)反訴和原訴應屬于同一種訴訟程序。
(四)反訴和原訴應基于同一事實或同一法律關系。
(五)反訴的時間必須在原訴受理之后,舉證期限屆滿之前。

我要起訴.怎么走法律程序
1.立案、受理;
2.送達、舉證、通知開庭;
3.開庭。關于庭審流程一般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最后陳述階段;
具體的程序可以細分為:
(1)宣讀法庭紀律、告知權利義務、詢問是否回避等;
(2)原告陳述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
(3)被告就原告所說的內容發表答辯意見;
(4)原告舉證(出具證據原件等);
(5)被告對原告的證據發表質證意見;
(6)如被告也提交了證據,則被告舉證后,原告進行質證;
(7)法官就案件事實進行詢問,原、被告作回答;如有必要,可以在法官詢問后向對方發問;
(8)原告、被告發表辯論意見:總結陳詞,論述觀點等;
(9)雙方作最后的陳述;
(10)法庭會詢問雙方是否同意調解及調解方案、訴訟費由法院退回還是由被告徑付等問題;
(11)開庭完畢,各方簽署開庭筆錄;
4.判決:開完庭后,如無意外的話,就是等待法院的判決下來了。作為原告,收到的判決內容一般包括:支持全部訴訟請求;部分支持,部分駁回;全部駁回。對于不滿意的一審訴訟結果,可以考慮是否上訴;
5.生效、執行。
法律起訴的程序怎么走
1.立案、受理;
2.送達、舉證、通知開庭;
3.開庭。關于庭審流程一般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最后陳述階段;
具體的程序可以細分為:
(1)宣讀法庭紀律、告知權利義務、詢問是否回避等;
(2)原告陳述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
(3)被告就原告所說的內容發表答辯意見;
(4)原告舉證(出具證據原件等);
(5)被告對原告的證據發表質證意見;
(6)如被告也提交了證據,則被告舉證后,原告進行質證;
(7)法官就案件事實進行詢問,原、被告作回答;如有必要,可以在法官詢問后向對方發問;
(8)原告、被告發表辯論意見:總結陳詞,論述觀點等;
(9)雙方作最后的陳述;
(10)法庭會詢問雙方是否同意調解及調解方案、訴訟費由法院退回還是由被告徑付等問題;
(11)開庭完畢,各方簽署開庭筆錄;
4.判決:開完庭后,如無意外的話,就是等待法院的判決下來了。作為原告,收到的判決內容一般包括:支持全部訴訟請求;部分支持,部分駁回;全部駁回。對于不滿意的一審訴訟結果,可以考慮是否上訴;
5.生效、執行。
去法院起訴流程怎么走
一、去法院起訴流程怎么走
1、去法院起訴的流程如下: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后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個人去法院起訴需要什么材料
去法院起訴需要的材料:
1、民事起訴狀,一般包含當事人的身份信息、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受訴人民法院;
2、當事人身份信息,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身份信息;
3、借條及轉款憑證作為民間借貸案件的重要證據;
4、授權委托材料。
訴訟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訴訟的范圍和法院管轄。第二步: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第三步:立案后,法院的內勤將案件分到具體的承辦法官,由承辦法官根據自己的時間安排,由書記員負責將起訴書送達被告或電話通知開庭時間或其它事項。第四步:準備證據并注意法院的證據規則的規定。第五步:法院確定的開庭時間和地點,所有訴訟參加人均應嚴格遵守,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到庭的,不得再入庭參加訴訟。第六步:開庭審。第七步:二審審理。第八步:申請再審。第九步:申請執行。
一、民事訴訟起訴條件有哪些: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訴訟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起訴書;
2、證據材料;
3、原告身份證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
4、如委托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托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托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起訴狀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的書面依據。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原告能提供具體而明確的,足以使被告區別于他人姓名、名稱、地址等信息,即使沒有被告的身份證號碼,人民法院也會依法登記立案。在實際中,能使被告區別于他人的信息很多,如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社會關系、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其他戶籍登記內容等等。信息越多,越利于確定具體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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