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錢用完需要還給男方嗎(彩禮錢應該還給男方嗎)
結婚之后彩禮錢要還給男方嗎
看情況而定。正常情況下,不能要求退還 彩禮 ,但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女方要退還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 結婚登記 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 結婚 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中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 離婚 為條件。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 。 禁止 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彩禮錢要不要分手后還給男朋友?
一、彩禮錢分手之后可以要回嗎?
應該歸還。彩禮并不是兩個人在相處的過程中贈送給對方的禮物,彩禮的意義就是兩個人結婚的時候,男方給女方家里面的錢,既然兩個人選擇分手,不準備結婚了,那這個錢就要還給男方。
存在下面提到的三種情況,彩禮錢分手之后是可以要回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分手后減少返還彩禮的情形有什么?
1、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其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減少”。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50%;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70%;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同居關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或者流產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

離婚后彩禮錢需要退給男方嗎
離婚需要把彩禮錢一般是不予返還的,除非因為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彩禮性質上是一種贈與,但是又與一般的無償贈與不同,它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即以締結婚姻為條件的一種贈與。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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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是不是結婚后要還給男方 結婚后彩禮需要還給男方嗎
1、彩禮結婚后一般是不需要還給男方的,但不排除一些地區的習俗和特殊情況。
2、理論上關于彩禮的性質、應否返還有數種觀點,但一般對彩禮有規定的國家在學理上或立法上均認為此為附解除條件的贈與,這一理論既符合公平原則,也不與婚姻的倫理觀念相違背。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屬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的第三種情形。此種情形即為彩禮返還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難,有絕對困難和相對困難之分。絕對困難,是指實實在在的困難,是其生活依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該條司法解釋的本意,是以絕對困難作為標準進行規定的。因為雙方已經締結了婚姻關系,給付彩禮的目的已經實現,原則上收受彩禮一方已無需返還。如果以生活困難作為一項參考因素,體現司法對生活確有困難一方的幫助,這無疑是對接受彩禮一方提出了一個較高標準的要求。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司法解釋時,以絕對困難作為一個客觀標準綜合加以判斷,同時兼顧了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這種因給付造成的生活困難,必須是導致生活絕對困難而非一般困難。
彩禮要退還給男方嗎?
您好,需要根據您的具體情況來看。
一般在三種情況下需要退還彩禮給男方:(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后兩種情形下,在離婚時男方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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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 5 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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