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交強險要注意哪些問題(投保交強險的車輛范圍)
投保人購買交強險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投保人購買交強險有這些注意事項: 1、投保人應當如實向保險公司告知重要事項; 2、購買交強險同時,投保人應當一次支付全部保險費; 3、投保人應當在被保險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志。《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十一條投保人投保時,應當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重要事項。重要事項包括機動車的種類、廠牌型號、識別代碼、牌照號碼、使用性質和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稱)、性別、年齡、住所、身份證或者駕駛證號碼(組織機構代碼)、續保前該機動車發生事故的情況以及保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第十二條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時,投保人應當一次支付全部保險費;保險公司應當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保險標志。保險單、保險標志應當注明保險單號碼、車牌號碼、保險期限、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和理賠電話號碼。被保險人應當在被保險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志。保險標志式樣全國統一。保險單、保險標志由保監會監制。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保險單、保險標志。
投保交強險時需注意什么問題
解答投保交強險時需注意的問題包括:1、交強險責任限額問題,交強險的責任限額標準,全國統一責任限額為12.2萬元;2、交強險責任問題,一般是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過錯原則分擔責任;3、交強險總體上依據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運行。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投保、賠償和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交強險投保注意事項是什么?
(1)投保時,投保人應當如實填寫投保單,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重要事項,并提供被保險機動車的行駛證和駕駛證復印件。 (2)簽訂交強險合同時,投保人應當一次支付全部保險費。不得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之外,向保險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 (3)應當在被保險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志。 (4)在保險 合同有效期 內,被保險機動車因改裝、加裝、使用性質改變等導致危險程度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并辦理批改手續。 (5)交強險合同期滿,投保人應當及時續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險單。 (6)被保險機動車 發生交通事故 ,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并在事故發生后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同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協助保險公司進行現場查勘和事故調查。發生與保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者訴訟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公司。交強險也不是萬能險,還是有些 免賠的情形 ,而這恰恰是廣大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者需要注意的。對于交強險不予賠償的事故情況或者造成的損失,可以提前了解一下是否能通過其他一些商業保險來規避風險。

投保交強險都需要注意什么?
1、交強險是國家通過法律強制實施的對于機動車所有人所需承擔的保險費,對于車主發生意外事故時有一定的經濟保障。 2、要盡量選擇那些國家批準的保險代理機構,避免上當受騙。 3、投保完畢保險公司會給您簽發相關的保險單和保險標志,車主要在被保車輛上粘貼您的保險標志。
交強險投保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交強險投保的注意事項:一、交強險責任限額問題。二、交強險責任問題。三、交強險的運行原則。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二十四條 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三)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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