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財產在父母名下,媳婦能有嗎(結婚后父母財產在自己名下算共同財產嗎)
房產證的名字是父母,兒子離婚后,兒媳婦能分房產嗎?
如果房產證的名字是父母兒子離婚,之后呢,有一部分的情況,兒媳婦是能夠分到一部分資產的,但是這個房產的份額的也是非常的少。我說。我房子的出資人主要是父母,并且在婚前是全款買的房子,連兒子都沒有份額出資金的話,那么這個房產就和兒媳婦的關系并不是很大,因為主要我們首先要看的是一個是出自另外一個是房產證上面的名字是否有兒媳婦的,如果都沒有的話,那么兒媳婦他對于這個房產所擁有的份額,就是非常少的。
一,房產證上并沒有兒媳婦的名字,所以分到房產的概率很低
我們都知道房產證上面的名字,主要就是這個房子的產權人,所以的話的這套房子,他主要是這個父母的也就是老兩口的,如果說剛好資金也是他們兩個人集資出錢買的這個房產的話,那么這個房子就和兒媳婦完全是沒有任何關系的,所以說和這家的兒子結婚,并且離婚之后呢,這套房子也不能夠屬于幼兒園。把份額,所以說兒媳婦在這種情況下,基本上是不能夠分到什么房產的。
二,如果兒媳婦在婚前有出資的話,那么是可以分到房產的
因為有的時候我們不只要看這個房產證上面的名字,有的時候也是需要根據雙方的出資來進行比對了,因為如果女方付出了自己的婚前財產來加入到這個房子之后,并且能夠提供證據的話,那么說明這個房子的份額的,有一部分也是屬于這個女方的,所以說這個兒媳婦她大姐離了婚之后呢,這個有一部分財產自己是可以追討回來的,主要就是屬于自己出資的那一方,如果自己又沒有出資,而且呢,這個房產又在老兩口名下的話,那么這個房子和兒媳婦的。不打,所以的話再分房產的時候呢,應該也是沒有分的。
三,如果父母只是付了首付,后續的貸款是婚內還的話,兒媳婦是能夠分到房產的
因為有的老兩口的,雖然說他們室友在房產證上加了自己雙方的名字,但是呢,他們只是付了一個首付,后續的幾十年的貸款的,都是有兒子和兒媳婦共同承擔的,并且在婚內的時候呢,兒媳和兒子也共同還了這個貸款那么兒媳婦是有權利追討,自己在這個婚姻期間所付出的這個房貸的,因為后續的話,這個房子自己可能拿不到,所以說為這個房子所付出的一切婚內財產以及付出的一些金錢的話,那都是可以進行追討的,也就是說這個貸款部分的自己是可以進行追逃的,所以說兒媳婦是否能夠分到房產,其實是比較復雜的一種情況,那么是需要咨詢專業的律師,并且查詢相關的一些法律規定的。

最新法律是不是規定:婚后買房子,不管名字是寫父母還是老公的,兒媳都有份?
這個不一定啊,要看房子到底是誰買的,如果是父母花錢買的,寫的自己的名字那就和你一點關系都沒有啊,不管婚內還是婚外,如果房子給你老公了,只要證明錢是他父母出的還是和你沒有關系的。
父母財產媳婦有份嗎
父母財產媳婦一般沒有份,但是如果是父母贈與給夫妻雙方或者是媳婦的財產,可以有份;或者是兒子去世后,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兒子婚后父母出資買房,名字是兒子的,兒媳有份嗎?
結婚之后一般都是由男方父母購買婚房給小夫妻倆,關于兒子婚后父母出資買房,名字是兒子的,兒媳有份嗎?我認為兒媳是沒份的,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房產證上只有兒子的名字,該套房產屬于男方父母對兒子的贈予,屬于個人財產,和兒媳無關。其次,像這樣的情況,男方父母一般會在贈予房產的時候給出書面說明,該套房產是屬于兒子個人所有還是夫妻雙方共有。最后,現在的人對于結婚的要求越來越高,有車有房是結婚的標配。房價越來越高,很多人都買不起房子,能夠全資買房的人占據極少數。如果男方父母不是全資買房,婚后依然有貸款需要償還,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債務的,那么房子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一:兒媳的名字可以加到房產證上。否則兒媳會不高興。
房產證上只有兒子的名字,該套房產屬于男方父母對兒子的贈予,屬于個人財產,和兒媳無關。
二:在事先寫好書面說明是最好的。
像這樣的情況,男方父母一般會在贈予房產的時候給出書面說明,該套房產是屬于兒子個人所有還是夫妻雙方共有。
三:基本上都是由父母出首付,夫妻倆婚后還貸款。
現在的人對于結婚的要求越來越高,有車有房是結婚的標配。房價越來越高,很多人都買不起房子,能夠全資買房的人占據極少數。如果男方父母不是全資買房,婚后依然有貸款需要償還,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債務的,那么房子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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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由父母出錢買的,房產證上也是父母的名字,如果兒子離婚,兒媳可以分房產嗎?
房子由父母出錢買的,房產證上也是父母的名字,如果兒子離婚,兒媳不可以分房產,這屬于父母自己的財產。由于受到傳統風俗以及地方習慣的影響,以及出于對子女的愛意、關心,父母在婚前給自己的子女出錢贊助買房,這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已經是一種普遍的做法,這樣做能夠解決新婚男女的住房問題,減輕他們的家庭負擔。但是這種好意,如果處理不當,在實際的生活中,有時也難免會帶來一些矛盾、糾紛。
房子屬于不動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的規定,對于不動產我們國家實行不動產登記制,也就是說,房產證上登記著誰的名字,那么這個房子就屬于誰。
那么,對于上面這個問題,在婚前,父母用自己的錢出資買房給自己的子女,在房產證上寫的名字也是父母的名字的,這種情況下,房子當然屬于父母所有。
那如果父母還想給兒子、兒媳一個安穩的居所,民法典中新規定的關于居住權的法律規定便可以很好的解決這個問題,父母可以和兒子、兒媳簽訂居住協議,將自己的房子給兒子兒媳居住,他們在約定的時間內都可以居住,這樣既可以給剛剛開始結婚的小兩口一個住所,同時又不影響父母們擁有這套房子,這種方式可謂是兩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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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婚后買房,女方也出錢了,但房子在男方父母名下,這種情況女方有權分得房產嗎?
您好,房產所有權是登記制,登記在誰的名下即為誰所有,雖然是婚后雙方共同購買,有可能認定為以婚后共同財產出資的,但是沒有進行其他約定的,可以認定為是贈與且已經交付,即不可撤回,不再屬于您的財產也就沒有權利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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