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沒拍照片怎么辦的簡單介紹
車輛追尾,自己全責,當時忘了拍照片就走了,怎么辦?
車輛追尾全責,忘了拍照片就走了,可以去交警局要求查看事故地點的監控,如果沒有監控可尋求目擊證人。\x0d\x0a當發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車主必須要在第一時間內亮起車輛的危險警告燈,并在車后面設置危險警告標識牌。這樣做的好處就是防止有后面的車進行追尾的碰撞,從而保障車內的人員以及車輛自身的安全。除了設立了警示標識以后,還要對事故的現場進行拍照取證,這是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論的事故證據,在移動車輛之前進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為了避免車主不認問題出現。再填寫相應的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這樣就可以到定損機構進行車輛定損,從而完成相應的維修與檢測工作。\x0d\x0a在汽車運行安全的情況下馬上停車,關掉引擎(以免汽車起火)并打開緊急燈讓其閃亮;立即記下對方車的牌號(車上應隨時備有筆和紙,甚至照相機),以防對方在出交通事故后開車跑掉。\x0d\x0a保護好現場,向其他車輛發出警告,亮起危險警告燈;在路上擺放三角形警告牌;如有需要,再用其他方式示警。\x0d\x0a如事故發生時有目擊者,要立即記下目擊證人的姓名、地址及電話(如證人在另一輛車中,要立即記下車牌號碼);記下交通方向、交通燈的信號、行車線、交通標志及碰撞位置;最好能用紙畫出交通事故發生的草圖;如備有照相機,最好將事故現場及車碰撞的部位拍下來。\x0d\x0a輕微交通事故可進行快速處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報案中心報案。如遇有傷亡或較大損失,應立即報警,詳細說明事故發生地點及傷亡人數。在警察查完現場后一定要求警察給你事故報告,及該警員的姓名、編號、所屬分局及電話號碼。
交通事故沒有拍現場怎么解決
交通事故現場未拍照的,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的,應該報警處理,由交通管理部門對事故責任進行認定。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當按照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及時提取、采集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
如果交通事故中沒拍到現場怎么處理
原則上雙方現場拍照留存證據之后約定去事故處理點或者交警隊處理并出具事故證明或認定書即可,如果現場沒有對對方行駛證駕駛證拍照留存證據的話,那么只能依靠當時報警記錄和車牌號確認對方。
法律分析
發生交通事故后應該及時報警,先由交警認定事故責任,再由雙方根據交警認定的責任就賠償進行協商,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由于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雙方都有責任的,沒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只是輕微傷的,可以私下協商解決,造成人員嚴重受傷甚至死亡的,應立刻搶救傷員并保護現場,然后報警處理。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有兩條,一是肇事人在事故中負主責或者全責,二是受害人死亡,只要達到這兩條,就構成交通肇事罪。但是,如果與對方達成賠償協議,那么一般是不會判處實體刑的,不過程序還是要走的,也就是說還是會被立案,但是不用羈押服刑。如果沒有能力賠償,那么受害人家屬不會諒解,判實體刑的可能性就很大,一般在一年左右。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若構成傷殘,則還需要承擔如下賠償責任: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車禍忘記拍照怎么處理
可以去交警局要求查看事故地點的監控,如果沒有監控可尋求目擊證人。當發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車主必須要在第一時間內亮起車輛的危險警告燈,并在車后面設置危險警告標識牌。這樣做是防止有后面的車進行追尾的碰撞,從而保障車內的人員以及車輛自身的安全。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九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嚴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停車場停放扣留的事故車輛。
交通事故現場未拍照如何處理
沒有事故現場的,或者不是第一時間報警的,交警都不能劃分責任。除非是事故現場有監控的,能看到事故發生時的真實情況,交警才能劃分責任,否則只能出具事故證明,證明發生過事故,但這樣的也不是沒有辦法,可以起訴到法院,由法院劃分責任,并下達判決書,然后按照法院的判決執行。交通事故責任的構成要件:(1) 交通事故中的當事人,必須有一方使用車輛(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而對另一方當事人的范圍并無要求。(2) 交通事故發生的地點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的“道路”范圍內。根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體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輛通行的地方,例如廣場、公共停車場等具有一定公眾通行的場所。(3)若事故屬于交通事故,則必須有一方的車輛是正處于行進狀態,否則不屬于交通事故的范疇。(4)事故當事人對于事故的發生在主觀上處于過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過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開車或者行人行進過程中存在過錯行為、造成一定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后果,否則不構成交通事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出了交通事故沒拍照片怎么辦
出了交通事故沒拍照片那你仍然可以報警,警察可以幫你先立案,然后再調查補足證據,現在到處都有很多的天網攝像頭,也能夠幫你還原事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