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輕微交通事故逃逸要拘留嗎的簡單介紹
輕微交通事故逃逸會拘留嗎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等8種情況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許多司機朋友特別是新手司機往往認為“小剮蹭”等輕微的事故無關緊要,但往往許多被剮蹭的車主會選擇報警立案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交管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并且可以并處15日以下的拘留。因此輕微交通事故逃逸也會面臨行政拘留。其實逃逸的危害還不止于此,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因此司機朋友在發生輕微事故時千萬不要存在僥幸心理,出險并不可怕,輕微的損失可以選擇雙方協商處理,但是一定不要通過逃逸來規避自己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可否拘留
發生 交通事故 后逃逸不一定會進行拘留。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逃逸的,交通管理部門會對肇事者進行查緝,由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 證據 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造成嚴重交通事故并逃逸的依法進行拘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 法規 ,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
輕微交通事故逃逸會拘留十五天嗎?
交通輕微事故逃逸一般會被 拘留15天 。《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 , 尚不構成犯罪 的,由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 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第二款規定,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第二款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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