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年要我給彩禮合法嗎(結婚一年還需要返還彩禮嗎)
女方強制要彩禮合法嗎
法律分析:不是犯法的。男女雙方在結婚時需要送彩禮,這是從古時間流傳下來的婚禮習俗,一般都是男方給女方家里送彩禮,具體從多少國家并沒有規定要求,大家可以結合資金條件來決定。根據婚姻自由的原則,男方有給不給彩禮的權利,女方也有不跟男方結婚的自由。彩禮只要符合自愿和適度的原則,都是不違法的。
彩禮返還有哪些條件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還彩禮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2、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
返還彩禮訴訟需要哪些證據
1、證明男女雙方當時正處于談婚論嫁的狀態
可借由雙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訊工具的聊天記錄,或者舉行過訂婚儀式、拍婚紗照等行為反映出來,表明雙方有談婚論嫁的意向,注意,談婚論嫁和談情說愛是有區別的,單純的情話表白也是不能反映雙方談婚論嫁狀態。
2、證明給付了財產的證據
如果是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禮金那么就要提供銀行轉賬明細是購買房屋或者車輛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資證明,因為按照日常生活經驗,將大額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來當彩禮。
3、證明給付彩禮是當地的風俗
當地的風俗習慣可以聽取當地媒婆、村長、村委會主任等人的意見,必要時可作為證人出庭作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如果結婚一年才彩禮屬于女方嗎
如果結婚一年才彩禮是否屬于女方,主要是看結婚之后兩個人是否已經辦理結婚手續。如果雙方當事人結婚后同房,那么那么結婚了多長的時間,那么離婚之后都不需要退還彩禮錢,這是我國民法典作出的規定。但是如果結婚之后兩個人并沒有同房,兩個人并沒有發生關系,那么離婚后女方可能需要退財禮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新婚姻法結婚證未到一年新娘要辦彩禮返還嗎
結婚時間未到一年,如果男女雙方還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給付方因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彩禮需要返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結婚一年共同生活就一個月我能要回彩禮嗎
結婚一年且共同生活,給付彩禮也沒有導致生活困難的,彩禮一般不予返還。彩禮可予以返還的法定條件為以下三種:1、雙方未領取結婚證;2、雙方雖領取結婚證,但未共同居住;3、一方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符合以上三種情形的,在主張彩禮返還時,才有可能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結婚后一年離婚,男方想要回彩禮錢合理嗎
你可以試一下,看看女方給不給你,如果不給就沒辦法了,正常結婚一年是無法要回彩禮的,但是也有特殊情況,這種就要通過起訴的形式向對方索要彩禮了,我覺得彩禮這種事就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都生活一年了,肯定是生活中遇到什么事了,不是騙婚,就是感情問題,這錢不好要。
一、天價彩禮,現在農村結婚都要彩禮,有的要二十萬,有的要五十萬,如果男方家實在沒有,出去借,賣腎,反正就是家里很窮,還要天價彩禮的這種是可以要回來,國家是有規定的,不能超過一個規定的彩禮數目,但是效果不太大,也沒看誰結婚以后說自己家太窮了,再去法院起訴管新娘家要回彩禮的,那也太丟人了,你當年娶人家的時候同意的,要是覺得貴當時就不能娶。
二、騙婚,有的女性就為了騙彩禮的錢,結完婚也不跟丈夫圓房,各種理由就是回家,我就不能你在一起,最后兩人只能離婚,這個是可以把彩禮要回來的,你們要是沒有在一起,你妻子結完婚就出去打工,或者常年在娘家,提供證據起訴,就可以讓妻子返還彩禮了。
三、未成年,沒有領取結婚證的,偏遠地區就有這樣的,兩個人是舉行了婚禮,但是不夠法定年齡,最后兩口子生活不下去了,沒有法律保障,這個彩禮是可以要回來的,所以自己家有女兒的一定要上點心,最后得不償失啊。
就看你是哪種情況了,若只是感情不和的分手我覺得根本要不回來,或者對方能返還你一半,這事就看怎么辦了,先跟妻子商量,不行就走法律程序,要是法院宣判無論如何她都得還給你,若是法院支持女方,你就別想要了。
女方強制要彩禮合法嗎?
法律分析:不是犯法的。男女雙方在結婚時需要送彩禮,這是從古時間流傳下來的婚禮習俗,一般都是男方給女方家里送彩禮,具體從多少國家并沒有規定要求,大家可以結合資金條件來決定。根據婚姻自由的原則,男方有給不給彩禮的權利,女方也有不跟男方結婚的自由。彩禮只要符合自愿和適度的原則,都是不違法的。
彩禮返還有哪些條件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還彩禮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2、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
返還彩禮訴訟需要哪些證據
1、證明男女雙方當時正處于談婚論嫁的狀態
可借由雙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訊工具的聊天記錄,或者舉行過訂婚儀式、拍婚紗照等行為反映出來,表明雙方有談婚論嫁的意向,注意,談婚論嫁和談情說愛是有區別的,單純的情話表白也是不能反映雙方談婚論嫁狀態。
2、證明給付了財產的證據
如果是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禮金那么就要提供銀行轉賬明細是購買房屋或者車輛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資證明,因為按照日常生活經驗,將大額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來當彩禮。
3、證明給付彩禮是當地的風俗
當地的風俗習慣可以聽取當地媒婆、村長、村委會主任等人的意見,必要時可作為證人出庭作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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