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父親單方贈與房屋離婚如何處理(父親贈與的房子離婚后怎么辦)
父母贈與的房子離婚時怎樣分割?
父母贈與的房子離婚時怎樣分割需要分情況來討論。根據我國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如果是雙方登記結婚之前,一方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而出資的話,這一項出資就應當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換句話說,在離婚的時候,對方就無權請求分割這一項房產。但是需要注意,如果是在登記結婚之后,一方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而出資的話,這一項房產就可能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所有的房產。具體來說,要看父母與夫妻雙方是否存在明確的約定。如果沒有明確約定的話,就應當視為是父母贈與給雙方的房產。另外,如果雙方能夠對共同房產達成一致的分割協議的話,就可以按照達成的協議,來進行分割。如果不能夠達成協議的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按照相應的情形來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第七十六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離婚房產如果已經過戶了,則屬于受贈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割;如果尚未過戶,則贈與方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于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父母出資購房贈與一方,離婚時如何分割房屋
父母出資購房贈與一方,離婚時一般協議分割房屋。若協議不成的,則不得分割,該房產應認定為受贈人的個人財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還應當視為夫妻共同的房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案件中父母贈與房屋的歸屬要如何認定
婚前一方父母對其子女的贈與,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應當屬于子女的個人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父母對其子女的財產贈與,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應當屬于 夫妻共同財產 。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6868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 婚前財產 ;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損害 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 遺囑 或者 贈與合同 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父母贈與房產離婚怎么處理
如果是婚后夫妻一方父母所贈予的房產,但是沒有明確指明或者只說贈予給是夫妻的,那么就是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婚后若由一方的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而產權登記在出資人的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就應當認定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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