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戶口隨母親的壞處(2022年戶籍全面取消限制)
孩子隨母上戶口的后果
孩子隨母上戶口沒有壞處。新生兒落戶為自愿原則,可以隨父親,也可以隨母親,有夫妻商議決定,法律并無特別的要求。孩子戶口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母親戶口遷移,孩子戶口也可以隨母遷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等人員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即子女可以隨著父母任意一方的戶口所在地落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孩子跟母姓的壞處
孩子跟母姓的壞處:
第一,讓孩子沒有歸屬感
隨母姓的那個孩子很難有歸屬感,因為外人會不自覺膈應ta,想不到ta也是某某某的孩子。
再加上一般和爸爸那邊人的關系聯系比較緊密,而ta不同姓,也很難讓互相親近起來。
最后可能會導致孩子覺得沒有歸屬感,找不到家的感覺。更有甚者,會覺得自己像一個外人。
從而孩子有可能會自卑,也有可能會變得不愛說話或內向。
第二,給人造成誤解,讓孩子多想
孩子隨媽媽姓,可能會給別人造成誤解,以為孩子沒有爸爸,是個野孩子,也有可能是單親家庭的孩子。
這些想法都不利于孩子長大,甚至讓ta多想,懷疑是不是自己來得不是時候,所以才不能跟爸爸姓。
這樣會導致孩子可能跟爸爸不親,缺少與父親的互動,然后性格可能不夠開朗,渴望父愛。
第三,影響生活辦事,還有上學
開學后,孩子沒有跟爸爸姓,常常被懷疑是黑戶口,每次辦事情,都要找居委開證明,兩個人是父子或婦女關系。
既麻煩又狗血。
開學后,每次開家長會,都讓老師和同學懷疑,兩個人的真實關系,因為畢竟不同姓,每次開家長會也要解釋半天。
“我是某某某爸爸。”
老師就會問:“你們咋不同姓啦。”
然后你又得巴拉巴拉解釋一半天。
第四,影響兩個孩子的感情
兩個孩子不同姓,很容易導致兩個孩子之間有隔閡,誰都不拿誰當親兄弟或者親姐妹,兩個人沒有深度溝通,也談不上感情。
本可以親密無間的兩個人卻因為一個姓被阻隔了。
第五,遭受區別待
因為一個跟爸爸姓,一個跟媽媽姓。爸媽就會跟和自己姓的那個孩子親近一點。
這樣就會導致不公平。所以為了在大人面被夸,兩個孩子可能地給予去表現自己,而不注重好好提升自己。
兩個孩子在很小的時候就學會爭寵,但無論如何表現,長輩們和父母都會不自覺跟自己姓的那個孩子更親一點。
其實無論是跟媽媽姓,還是跟爸爸姓,都不重要,重要的還是一家人在一起像一家人。
女性冠姓權不應該成為女性獨不獨立的衡量標準,一個姓而已跟誰姓,ta都還是你的孩子,你都需要善待。
因為他們是上天賜給你的禮物。

孩子戶口隨母親的壞處
孩子戶口隨母親沒有壞處,由于目前我國的戶籍管理是新生兒女的戶口申報可以隨父親也可以隨母親,這是因為我國國情是崇尚男女平等。孩子戶口隨母親的壞處是一個偽命題,正確的觀點的隨父隨母都是一樣的。因此孩子的戶口隨父親或母親沒有任何關系,戶口辦理流程:
1、新生兒出生一個月內持夫妻雙方身份證及其復印件、雙方結婚證及其復印件、《出生醫學證明》、《計劃生育服務手冊》、隨父或母戶口簿到隨父或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部門辦理新生兒落戶口手續;
2、在派出所戶籍部門指導下填寫常住人口登記表,當場出具打印的戶口簿、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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