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收養后能否繼承生父母遺產(收養的孩子可以繼承親生父母的財產嗎)
養子女能繼承親生父母的遺產嗎?
關于養子女能否繼承親生父母遺產的問題,我國法律也有比較明確的規定:1、《婚姻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收養行為使得權利義務關系發生了轉移,養子女與養父母有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而與生父母間解除了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養子女只能繼承養父母的遺產,而不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除非解除收養關系,恢復與生父母的權利和義務關系。2、《繼承法意見》第十九條規定:被收養人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除可依《繼承法》第10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依《繼承法》第14條的規定分得生父母的適當遺產。3、需要指出的是,《繼承法意見》第三十一條規定:依繼承法第十四條規定可以分給適當遺產的人,分給他們遺產時,按具體情況可多于或少于繼承人。在日常生活當中經常可以看到有一些家庭的孩子是被收養的,在這種狀況之下都是通過合法的收養手續來辦理的,所以在繼承這個問題上收養的孩子也是可以進行遺產方面的繼承的,這在繼承法絕對是被允許的,所以無需太過擔心。
被收養的子女可以繼承生父母的遺產嗎?
1、被收養的子女不享有繼承權 養子女與其生父母間雖然有著血緣關系,但是從法律上講,他們從與養父母之間確立合法收養關系時起,父母子女間就不存在撫養和贍養的義務以及繼承權了。因此,一般情況下,養子女只能繼承養父母的遺產,不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2、被收養的子女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可適當分得遺產 這種扶養不是法律上必須履行的義務,而是出于道德心,自覺自愿提供的幫助。而遺產的分配則根據對死者生前扶養的具體情況和遺產的數額、其他繼承人所盡的義務等方面作分析和處理。父母的財產繼承順序,會先按照遺囑繼承,如果沒有遺囑就需要按照法定來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養子女可否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養子女有權繼承生父母的遺產。被收養人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除可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分得生父母的適當的遺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第十條被收養人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除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的規定分得生父母適當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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