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疫情(民法典疫情相關)
民法典因為疫情原因發放全勤獎金嗎
發放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普法內容。
1。疫情期間,交通不允許導致不能按時回公司復工,不構成曠工。疫情期間企業無薪休假這一做法是違法的。
2。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關于疫情免租期的法律規定
關于疫情免租期的法律規定適用我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關于不可抗力導致的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疫情屬于不可抗力嗎
疫情屬于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訂立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的來源既有自然現象,如地震、臺風,也包括社會現象,如軍事行動。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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