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耕牛(民法典對耕地保護)
兩男子夜入農戶偷牛被牛踢死,死者家屬索賠34萬,農民該賠償嗎?
男子夜入農戶偷牛被牛踢死,死者家屬索賠34萬,農民該不該賠償呢?本案中農民已盡到管理牛的責任,所以農民不該賠償死者家屬。
男子夜入農戶偷牛不幸喪命,農民該不該賠償呢?
在湖南省發生一起“特殊”命案,兩名小偷夜入農民家里偷牛,結果其中一名小偷被牛踢死。這兩名小偷是當地的不良少年,經常干些偷雞摸狗的事情,當天他們趁著農民不在家時,半夜潛入后院打算偷走小牛。
農民家有兩頭牛,一頭是大牛,一頭是小牛。當時死者在拉扯小牛往外走,結果被旁邊的大牛踢倒在地,不幸身亡。死者家屬覺得是農民的牛踢死了死者,所以農民應該負有一定的責任,就把農民告上了法庭,并要求農民賠償34萬元。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飼養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管理者應該承擔侵權責任,如果能證明受害者存在重大過錯的,可以不用承擔或減輕責任。
此案中農民當天并不在家,兩頭牛被他關在牛棚里,所以農民已經做好了防護措施。死者財迷心竅,主動進入農民家的牛棚內實施盜竊,結果造成了意外死亡,這足以證明死者存在重大過錯。
如果死者是農民邀請的,結果被牛踢死或因意外事故死亡,農民需要承擔主要責任。可此案中的死者本來就有錯在先,而且其錯誤行為是導致其意外死亡的原因,所以死者需要對此事承擔一定責任,農民不用賠償。
本案中誰更該賠償死者呢?
小偷半夜進入農民家偷牛,結果反被牛踢死,正常情況下是不可能發生這種情況,這屬于一場意外事故。小偷的意外死亡應由其自身承擔,所以農民不應該賠償死者家屬。
根據《民法典》規定,行為人因自身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而造成自身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也說明小偷盜竊牛的行為是不對的,造成的后果應由本人承擔。
兩名男子分工明確,死者負責偷盜小牛,另一名小偷負責望風,兩人的行為涉嫌盜竊罪,其中死者系主犯,另一名小偷系從犯,兩人共同違法,另一名小偷也應對死者承擔一定的責任。
死者伙同他人偷盜小牛,作為朋友應該有勸導或阻止的義務,而不是助紂為虐幫助死者進行偷盜。死者的死讓人唏噓,也怪他交友不慎。
死者家屬應該起訴另一名小偷,而不是起訴農民。農民雖然是牛的管理者,但農民已經做好防護措施,對死者的死不構成因果關系。
死者家屬起訴農民的心情可以理解,畢竟是農民的牛踢死了對方,但從道德和法律層面上講死者家屬都不該起訴農民,而是要反省自身。
死者應該不是第一次作案,死者父母對死者沒有起到監督和引導作用,導致死者越陷越深,結果因偷盜被牛踢死。這個錯誤源自死者,更和死者家屬的縱容有一定的關系。
綜上所述
兩名男子半夜進入農戶家偷牛,結果其中一名小偷被牛踢死,死者家屬要求農民賠償34萬元,農民在本案中無任何過錯,所以農民并不需要賠償死者家屬。
哪些情形下不得扣押債務人的財產
一般情況下,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方式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
一般情況下,債權人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包括扣押財產。但是,如果法律允許,債權人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
以下兩種情況允許債權人扣押財產:
1、如果一方按合同約定占有另一方的財產,另一方未按合同支付超過約定期限的應付款項,占有人有權扣押債務人的財產。
比如運輸合同中的托運人不支付運費;合同中訂購產品的加工人不支付加工費,承運人和加工人作為債權人可以依法扣押托運的物品或作物;
為了敦促債務人支付相關費用,如果債務人仍未支付超過規定期限的費用,承運人和加工人可以依法以扣押的財產折價或以出售扣押物的價格優先償還,即民法留置權。
2、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扣押抵押物,抵押物的價值可以優先實現其債權。
比如A以耕牛抵押貸款1000元,到期未還,債權人可以扣押耕牛督促A還債,或者依法出售耕牛實現自己的權利,或者將耕牛折扣歸自己,余額可以退還。這是民法抵押。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并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權人為留置權人,占有的動產為留置財產。

民法學的案列求大神指點一二
解答1:
合同的完成以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為要件,張三已將兩頭牛交付給李四,那物品的所有權均為李四,李四只是與張三約定了支付方式而已,所以李四擁有兩頭牛的所有權、處置權、收益權;雷劈死也好,生小牛也好,均為標的物的增值或滅失,均有李四承擔或享有。
解答2:
幼兒園的學生均為無民事責任能力的未成年人,那甲乙兩人在父母將他們托付給幼兒園時,已與幼兒園訂立了委托監護協議,即學生在校期間由學校代為行使監護人的權利,張某在上課期間離開,則學校應承擔看護不到位的主要責任,甲父母作為連帶責任人共同賠償。
解答3:
因為合同約定了為貨到付款,則甲公司不應付款;乙公司辦理完托運手續后貨物所有權仍為乙公司,對因山洪暴發造成的損失因由乙公司承擔,因為山洪屬不可抗力造成;對于多裝的50臺B型微波爐因退還給乙公司,否則甲公司構成不當得利。
民法允許家里養馬麼?養了馬能在路上騎麼?(在不影響交通的情況下)請給我專業回答,謝謝
首先,《民法通則》沒有禁止城鎮居民在家里養馬,可是普通公民家里,是不具備養馬條件的;其次,騎馬上公路,已經超出了《民法通則》調整的范圍,屬于《道路交通法》調整的范疇,按照該法的立法精神分析,允許上路的包括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而非機動車里包括畜力車,畜力車在城鎮通行要么受時間的限制、要么受路線的限制,然而,“馬”不是當今法定的交通工具,因此應該理解為:普通城鎮公民,不能騎馬上公路。
民法案例分析
1.甲的財產由乙妻和丙繼承。乙妻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而取得了繼承權;丙為甲子,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2.丁對此事件不承擔責任,甲在被指定為乙的監護人之時,雖不同意指定,但是也為作出起訴,甲應該對此事負責。乙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應承擔責任。
3.如果找不到失主甲,700元由乙賠償。如果找到失主甲,牛應歸還甲,同時甲應支付500元給乙,另外負責賠償丙700元。
4. 獎金歸林琳所有。本案中,很明確“在分割財產時,法院將夫妻共有財產100元定期有獎儲蓄券兩張判歸林琳所有。” 銀行搖獎產生的獎金屬于獎券的慈息,慈息所有權應歸主物所有人。
如何起訴欠錢不還的人
如何起訴欠錢不還的人
如何起訴欠錢不還的人?眾所周知,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現實中總是有一些人,遇到點事就跟親戚朋友借錢,到還錢的時候一直拖欠不還錢,那么如何起訴欠錢不還的人呢?
如何起訴欠錢不還的人1
一、怎么起訴別人欠錢不還
起訴大概的程序如下: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后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債務糾紛可能扣押財產的情形
一般情況下,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為。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債主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下列兩種情況下是允許債權人扣押財產的:
(一)按合同約定一方占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權扣押該債務人的財產。
(二)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物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價值優先實現自己的債權。
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還,債權人便可以扣押該耕牛以敦促甲還債,也可以依法變賣該牛使自己的權利實現,也可使耕牛折扣歸己,余款可退還。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權。
如何起訴欠錢不還的人2
一、具體如何起訴別人欠錢不還
1、要起訴別人欠錢不還的,當事人可以準備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當事人還需要注意起訴的法定條件為,原告要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要有明確的被告等。
2、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二、欠錢不還起訴時需要哪些證據
1、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系發生后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2、證明貸款關系存在的證據
借條或借款合同、往來郵件、手機短信、錄音、匯款紀錄、還款承諾書等。
訴訟可以說是處理債務糾紛比較好的一種方式,但此時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話,則需要注意訴訟時效與證據。
欠錢不還的,可以和債務人協商處理,要求其盡快還款;也可以起訴,但同時要搜集好證據,比如借條、郵件、手機短信、錄音、匯款紀錄等。
如何起訴欠錢不還的人3
一、如何起訴欠錢不還的人?
對方欠錢不還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首先應當寫好起訴書,如果書寫確實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然后應當攜帶好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經過法院審查后,法院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依法受理的就會開庭審理。最后法院會依照具體情況依法判決。如果人民法院判決后,對方仍然不還款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欠錢不還如何取證
1、錄音。可以搞點小計謀,比如身上帶上錄音機,然后把對話錄下來,做為呈堂證供。
2、證人。用于證明交易習慣中兩個合伙人之間的約定是貨款由誰保管的問題。但是要記住不能是自己的親戚朋友佐證或者是和有利害關系的人佐證,因為對方可以申請這些人回避。
3、帳本。買賣入帳這是很正常的,有帳本可以證明收益的情況,是分錢的基礎。
4、合伙協議。證明兩個人是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5、票據。買賣中結帳的支票。誰收的就很清楚了。除非對方能提出相反的證據證明不是他收的。
6、可以先申請訴前財產保存,封掉對方的帳戶,防止對方轉移資產。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
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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