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14天放人流程(被刑事拘留14天了,會放人嗎)
刑事拘留14天以后如何放人
刑事拘留滿14天,只有在申請保釋后才能獲得批準。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調查過程中,當遇到法律緊急情況時,對現有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人采取的臨時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性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拘留對象為現有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人。現有犯罪分子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人是指有證據證明有重大犯罪嫌疑人的人。第二,有法律緊急情況。

刑事拘留14天放人流程
刑事拘留滿14天,只有申請取保候審批準后才能出來。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八條 羈押期內不能辦結的處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規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辦結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第九十九條 超期強制措施的處理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被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刑事拘留14天釋放
刑事拘留 最長是37天。在這期間不 逮捕 的會 變更強制措施 或者放人。至于拘留14天是否已報請逮捕,只能辦案機關才能掌握情況。 法律規定: 《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 批準逮捕 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審 、 監視居住 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以上就是關于刑事拘留14天釋放的詳細回答,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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