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協議離婚未涉及的財產怎樣處理(離婚后財產糾紛適用民法典嗎)
法院判決離婚不涉及財產分割該如何處理
法院判決離婚沒有涉及離婚財產分割時,雙方可以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可以向法院起訴分割財產。
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民法典規定離婚時未分配的財產如何處理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離婚時未分配的財產,離婚后可以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后,會根據財產的形式、取得時間、出資情況、對家庭的貢獻等因素,并遵循男女平等原則、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原則進行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后對未處理的財產如何處理
離婚后對未處理的財產由夫妻雙方協議分割,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重新分割,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三條
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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