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后沒有結婚彩禮能要回來嗎(有沒有訂婚后再談彩禮的)
男方給了彩禮錢但沒結婚女方可以要回嗎?
一、彩禮錢分手之后可以要回嗎?
應該歸還。彩禮并不是兩個人在相處的過程中贈送給對方的禮物,彩禮的意義就是兩個人結婚的時候,男方給女方家里面的錢,既然兩個人選擇分手,不準備結婚了,那這個錢就要還給男方。
存在下面提到的三種情況,彩禮錢分手之后是可以要回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分手后減少返還彩禮的情形有什么?
1、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其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減少”。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50%;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70%;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同居關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或者流產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
三、彩禮是否的夫妻的共同財產?
彩禮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彩禮錢屬于女方個人財產或女方父母的財產。彩禮一般在婚前贈與女方,屬于女方的婚前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存在法律上規定的三種情況,分手之后可以要回彩禮錢,減少返還彩禮的情況包括兩種,第一種是給付彩禮房出軌,導致婚姻關系解除,可以根據其過錯,減少返還彩禮的數額。第二種是沒有按照法律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在一起,根據其在一起生活的時間確定彩禮的返還范圍。
訂婚給的彩禮錢不結婚了可以要回來么
【法律分析】
正常情況下訂婚彩禮肯定不能要回來,如果訂婚后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結婚后女方沒有任何正當理由未跟男方共同生活的,在離婚時男方證明給付彩禮,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這時候彩禮錢才能要求女方予以退回。訂婚彩禮錢如果滿足以下情況可以要回來:1、雙方還沒有辦理結婚登記;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沒有一起生活的;3、給彩禮的一方因為給付彩禮而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沒結婚訂婚彩禮錢能退嗎
1、可以, 2、關于彩禮返還法律有嚴格的規定,大致分一下三種情況:如果只訂婚沒有結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約,則彩禮全部返還男方,無論誰提出解除婚約都是全部返還。如果結婚時間沒有超過一年,雙方離婚,可以返還部分彩禮,各地法院掌握的返還比例不一致。視情況而定。如果結婚時間超過一年,那么離婚時,按照法律規定彩禮不能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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