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證明給付彩禮的事實(關于給女方彩禮錢的證明)
怎么證明給了女方彩禮 媒人彩禮證明書怎么寫
結婚彩禮是我國的傳統習俗,基本上的人家結婚時都要準備。但是有些地區(qū)彩禮非常高,部分女方收下彩禮后卻悔婚。那怎么證明給了女方結婚彩禮呢?媒人彩禮證明書怎么寫?一起來看看。
一、怎么證明給了彩禮
1.轉賬記錄
如果結婚彩禮的金額比較大,那么不管是銀行卡轉賬,還是支付寶轉賬、微信轉賬,都有轉賬記錄。如果在轉賬的時候,備注了彩禮錢,那就再準確不過了。還可以結合前后的聊天記錄,來證明這筆錢是彩禮錢。
2.媒人作證
如果彩禮是現金支付,那么可以請媒人作證。一般來講,媒人和雙方沒有直接的利益關系,算是第三方的人證。如果兩人出現了彩禮糾紛,就可以讓媒人幫忙證明給了彩禮。但是彩禮錢是否能退回,還要看具體情況。
二、媒人彩禮證明書怎么寫
1.證明書范文
茲證明男方XX(身份證號)于公歷X年X月X日(星期X)給與女方XX(身份證號)彩禮X(大寫數字)萬元,用于結婚目的。
證明人:XX(媒人名字)
時間:公歷X年X月X日
2.還彩禮情況
在彩禮糾紛案件中,就算能證明男方確實給與了女方彩禮,但是想返還彩禮也要滿足一定的情況。第一種情況是兩人沒有領取結婚證,還不算合法夫妻。第二種情況是兩人婚后未同居生活,最后一種情況是男方給了彩禮后生活困難。
結語:
以上內容就是給與彩禮的相關證明,希望能為大家提供一些參考。邀請媒人證明給與彩禮的時候,如果有給彩禮的錄音,就能作為有力的證據。如果彩禮涉及金額較大,建議大家使用轉賬給與,并備注好細節(jié)。

一般給彩禮證明都有哪些?
一、一般給 彩禮 證明都有哪些? 匯款證明、銀行轉賬(取款)證明等等。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此提醒一下,盡量避免用現金支付,即便用 支票 或銀行轉賬的方式付款,也盡量將彩禮直接匯至當事人賬戶,不要匯至其他人賬戶。 彩禮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在今天的互聯網中,還指朋友之間互贈彩票、祝福的一種行為。有些地方習俗稱為納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禮之后,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時,若女方反悔,彩禮退還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則彩禮不退還。彩禮表示女子的身價,有的地區(qū)和民族直稱為身價禮。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 彩禮陋習所引發(fā)的社會矛盾正日益受到關注,一些地區(qū)為此開展了多種行動進行整治。 《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6868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 。 禁止 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二、彩禮應當返還的情形有幾種?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 結婚登記 手續(xù)的; (二)雙方辦理 結婚 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 離婚 為條件。 三、結婚領證流程具體是怎樣? 結婚登記的程序大致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步驟。 1、申請 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持本人居民 身份證 、戶籍證明、照片、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離過婚的申請 再婚 時,還應持 離婚證 件。 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還須到指定的醫(y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 婚姻登記 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必須認真審查,對當事人進行詢問,還可以作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yī)學上的鑒定,以便查明當事人是否符合 結婚的條件 。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全面審查了解,對符合 結婚條件 的,應準予登記,發(fā)給 結婚證 ;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如果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經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也應準予登記,發(fā)給結婚證。 登記結婚后,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應該說只有極少數的人才會留意給彩禮的證明材料,可能就是為了避免部分女方家庭收到彩禮以后悔婚,但是卻堅決不退還彩禮。所以,如果真的在一開始就想要保留相關的證明的話,那就只能通過匯款證明和銀行轉賬記錄做為憑證的,假如支付彩禮的時候是以現金的形式進行的,那相應的證明材料只能靠自己去收集了。
彩禮錢怎么證明
證明給了彩禮可以通過銀行的匯款記錄、相關知情人的證人證言、交付現場的錄音錄像等。如果男女雙方還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還未共同生活;給付方因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彩禮應當返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彩禮糾紛如何舉證
彩禮糾紛舉證的方式是收集證明彩禮支付的時間和支付的方式,以及應該如何處理彩禮的事實和理由等。證據的形式有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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