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糾紛派出所怎么處理(涉及家暴等人身損害的處理方法)
在處理感情糾紛時,涉及到家暴等人身損害的,可以向當地派出所報案。當您到派出所報案時,要求派出所出具報警回執,并保留報警回執及其他相關資料。一般的感情糾紛,可以自行處理或者請比較負責人的第三方調解。
如果感情糾紛已經無法繼續生活下去,雙方可以協議離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調解無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應當準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特殊情形
1.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2.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總之,在處理感情糾紛時,涉及到家暴等人身損害的,應當向當地派出所報案,保留報警回執等資料;一般的感情糾紛可以自行處理或者請比較負責人的第三方調解;如果感情已經無法繼續生活下去,雙方可以協議離婚,在符合特定情形下,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在處理感情糾紛時,派出所可以提供幫助,但最終的處理方式仍然取決于雙方本人。感情糾紛派出所怎么處理,希望雙方都能夠理性處理,避免因糾紛而造成更多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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