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工民法典(民法典義務幫工法律規定)
幫工交通事故責任比例怎么劃分
律師解答幫工若造成交通事故,且幫工無償幫忙的,被幫工人承擔賠償責任。幫工人若有重大過失或故意,應當與被幫工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民法典》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雇人干活出了事誰負責,賠償百分之多少
雇人干活出了事,一般由雇主負責;但如果是因第三人的原因而受傷的,則被雇傭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者可以選擇請求雇主予以適當補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在從事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幫工人追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五條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根據幫工人和被幫工人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被幫工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因第三人的行為遭受人身損害的,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有權請求被幫工人予以適當補償。被幫工人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在從事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幫工人追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根據幫工人和被幫工人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被幫工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因第三人的行為遭受人身損害的,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有權請求被幫工人予以適當補償。被幫工人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幫工關系出現傷殘人身損害應如何賠償?
幫工關系人身損害賠償如下:幫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與被幫工人一起承擔連帶責任。幫工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被幫工人損害的,完全符合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根據侵權責任自負的原則,幫工人因過錯造成被幫工人人身損害的,也應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幫工關系人身損害
幫工人致人損害的,幫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與被幫工人一起承擔連帶責任。幫工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被幫工人損害的,完全符合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根據侵權責任自負的原則,幫工人因過錯造成被幫工人人身損害的,也應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民法典幫工侵權責任法律規定
關于幫工侵權責任法律規定的是:幫工人義務幫工時造成他人損害的,由被幫工人承擔責任。若是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而幫工人堅持幫工,造成他人損害的,則由幫工人自己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義務幫工民法典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1、一般情況而言,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由被幫工人承擔賠償責任。主要是考慮幫工人是為被幫工人無償提供勞務的人,幫工人是不取報酬的,被幫工人是受益人,幫工活動的結果是被幫工人獲得利益。據此,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應當由被幫工人承擔賠償責任。
2、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責任。常態來看,幫工人是應被幫工人請求參加幫工活動的,或雖然被幫工人沒有邀請幫工人參加幫工活動,但幫工人得知被幫工人在建房、搬家等方面存在困難時,基于中華民族的善良風俗,主動幫忙的,并被幫工人接受的,均應適用上述所言的第一層意思。只有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幫工人仍堅持參加幫工活動的,被幫工人不承擔責任。這主要是考慮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后對損害的發生在主觀上沒有過錯。
3、幫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賠償權利人請求幫工人和被被幫工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被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受益是有限的,不能邀請被幫工人對幫工人的所有侵權行為都承擔賠償責任,如幫工人自身對侵權行為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應當與被幫工人共同對受害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三條 為他人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在從事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幫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賠償權利人請求幫工人和被幫工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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