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況離婚女方要退還彩禮嗎(女方提出離婚要退還彩禮嗎)
離婚后女方要返還彩禮嗎
離婚后彩禮一般不應當返還。但雙方并未實際生活過,或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等情形下,當事人可以請求返還彩禮,后兩項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女方提出離婚需要退還彩禮嗎
如果女方和男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女方提出離婚,需要退還男方彩禮。如果男方因為給付女方家的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女方提出提出離婚,需要退還男方的彩禮。如果不屬于上述兩種情況,女方和男方辦理了結婚登記,女方提出離婚,不用退還男方的彩禮。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離婚彩禮要退嗎
彩禮是民間婚俗,如果剛結婚不久就離婚,女方要退彩禮退嗎?結婚一年,二年再離婚,彩禮退還又是規定的?一起來看看吧。
一、女方離婚 彩禮 要退嗎:
1、一般情況,女方是可以不退還彩禮的。
2、不過根據法律相關規定,存在以下幾種情況的,綜合考慮給予退還:
(1)未合法登記結婚。
男方給了女方彩禮后,雙方沒有去相關部門合法登記夫妻關系,而只是按照地方習俗做了婚禮。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男女之間的夫妻關系解除,男方要求退還女方的彩禮,女方應退還彩禮。
(2)形式上的夫妻。
男女雙方辦理了結婚證,夫妻關系得到法律認可,但雙方在日常生活中,并沒有一起生活,沒有相互照顧。也就是說,男性和女性都只是法律上的合法夫妻,沒有夫妻之實。在這種情況下,男方希望女方退回彩禮,女方無法拒絕。
(3)生活陷入困難。
如果在結婚之前男方給了彩禮,并且導致了男方的生活困難。這種困難意味著在男方給予女方彩禮后,他無法維持自己或家里的正常最低生活費,跟給彩禮之前的生活形成了巨大差異。對于這種特殊的情況,在男方要求退還彩禮的時候,女方應該退還。
二、結婚一年離婚彩禮能退嗎:
(1)數額較小的彩禮,一般可不予返還。
(2)結婚后,雙方沒有共同生活,可以返還。
(3)男方自愿贈與女方的彩禮,一般可不予返還。
(4)雙方共同生活時間短(沒有超過一年),男方給了女方彩禮后導致男方生活困難,可以要求返還。
(5)考慮男方的過錯程度。因男方的過錯大一些導致離婚的,彩禮返還比例小一些。反之,過錯小一些,返還比例大一些。
(6)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但是已有夫妻之實,一起同居,一起生活。彩禮已經變成了夫妻共有財產,或者女方已將彩禮用于嫁妝,這種情況,彩禮一般不予返還。
三、結婚兩年離婚彩禮退不:
結婚二年離婚,彩禮要不要退。首先看對方有沒有請求退還,若沒有那就可以不用退了。如男方有請求的話,根據上面說到的相關法律規定執行即可。
以上就是女方在結婚不久后離婚,關于彩禮是否退還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女方提出離婚彩禮錢要退嗎
有以下情形的,夫妻離婚需要退回彩禮錢: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給付彩禮方,因為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女方提出離婚要彩禮要退還嗎
對于女方提出離婚的情形,其彩禮是否需要退還是需要視情況而定的。如果夫妻雙方已經登記結婚且居住在一起的,是可以不退還彩禮的;但是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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