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制度(醫院休年假制度)
年假規定
勞動法關于年假的規定如下:用人單位在春節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
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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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規定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但是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職工享受寒暑假天數多于其年休假天數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確因工作需要,職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數少于其年休假天數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年休假天數。
由此可見國家年休假是國家給予人民的一項福利,只要滿足國家年休假規定的相關條件就可以享受到國家規定的年休假。
法律依據
《勞動法》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職工年假是怎樣規定的
法律分析: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是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的。年假是國家規定的合法的職工的帶薪假期,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確定職工休假天數時,要根據工作任務和各類人員的資歷、崗位等不同情況,有所區別,最多不得超過二周。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五天;已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已滿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的法律規定
年休假相關的法律規定如下: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5天;
2、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0天;
3、已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5天。另外,單位應當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對于未休的年假天數,單位應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工資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國家規定年假
年假是國家根據勞動者工作年限和勞動繁重緊張程度決定的。勞動者連續工作滿一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職務和工資的一定期限連續休息的假期。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年假的法律規定天數是多久?
帶薪休假的時長是根據工齡計算的,工作滿一年以后即可享受5天的帶薪休假。
法律規定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然而自勞動法公布至今國務院沒有根據勞動法該條的規定制訂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的具體辦法。
勞動部關于印發《〈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問題解答》的通知第二條對該問題作了規定:“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在國務院沒有發布企業職工年休假規定以前,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共同發出的《關于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應繼續貫徹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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