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彩禮是給誰的,怎么給(結婚時的彩禮是給誰的)
結婚男方給女方彩禮是給誰的?
給女方父母,彩禮又稱之為“聘禮”,就是結婚前男方給女方家的錢或者物,本意上是感謝女方父母這么多年把女兒養大成人的意思。所以,彩禮錢應該是歸屬與女方的財產。
雖然彩禮是男方給女方父母的聘禮,但一般女方父母很少會動用這筆錢,多數父母會把彩禮錢給女兒,少不得會交代一句:“這錢你自己收好,當做自己的私房錢,以備臨時有要用錢的地方。”而且彩禮本來就是給女方父母的,父母是心疼自己女兒才給女兒。
彩禮是指婚姻關系當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親屬依據習俗向對方(主要指女方)及其親屬給付的錢物。給付彩禮的行為,雖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
結婚彩禮錢是給父母還是給自己
法律并沒有規定彩禮是給女方父母或者女方。男女雙方決定結婚的,對于男方婚前給的彩禮,具體是給女方自己還是女方的父母,根據當地的習俗或者女方父母的態度而定。
彩禮,是中國舊時婚嫁風俗禮儀之一,也是“六禮”之一。彩禮錢的處理,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父母在彩禮錢的基礎上加一點財或者物,直接隨女兒送到夫家,自己不留一分。另一種是,父母把彩禮錢留下用在其他地方。
隨著現在人們的思想越來越開明,大多數的家長,會選擇將彩禮給子女自己支配。
彩禮是重要的婚嫁習俗,要一份彩禮是禮節。
彩禮是給誰的
彩禮錢原則上應認定是給女方的。且該財產的性質上是贈與,但是是附條件的贈與,以結婚為前提條件的贈與。且存在未辦理結婚登記、雖辦理結婚登記但是卻未共同生活,因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三種情形,且后兩種情況必須以雙方離婚為前提,當事人可主張返還。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彩禮錢是給誰得啊
彩禮是給女方父母的。
就一般而言,彩禮錢是給女方家長的,接著女方家長就可以自由支配這筆聘禮錢。在一般情況下,男方將聘禮錢交給女方父母后,大部分的父母都會將彩禮錢返還給自己的女兒,讓她們把這筆錢當作新家庭的存款。
表現方式
古代:訂婚儀式上,男方家庭會以訂婚男子的名義送給女方一份由寓意喜慶的物品構成的“彩禮”。女方家庭收受彩禮后,也會贈送男方價值相當的財物,稱作“回禮”。女方出嫁時,娘家會在彩禮的基礎上增添多倍的財物隨女方嫁至夫家,稱為“嫁妝”。
現代:在某些地域、某些家庭,彩禮被賦予了太多的物質含義,甚至成為沉重的負擔,失去了本意。

彩禮是怎么給的?
根據地方不同結婚彩禮一般給多少錢也不同
1、一般都選擇在訂婚的時候,雙方家長都在場的情況下,給女方父母。如果你們選擇不訂婚直接結的話,那只要在結婚前,方便的時候給了就好了。至于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
2、彩禮一般給多少錢合適?在我們國家,由于區域的不同,所以在給彩禮時,多少也會存在差異。一般的地區會以一萬零一為基數,上不封頂。因為一萬零一,寓意著萬里挑一。所以,我們在給彩禮的時候,也應該視情況而定。因為沒有固定的錢數限制,所以我們也可以自行決定。但是不能低于當地風俗的最低限即可。
3、其實,彩禮錢只是一種形式,我們不能因為它的多少來衡量我們之間的感情。所以,我們可以在乎彩禮一般給多少錢合適,但是不要在乎彩禮收多少錢合適。其實,彩禮的多少和女兒的父母和男方的父母,都是具有直接的關系。所以,我們也看到很多的家長,因為漫天要價而導致原本恩愛的小情侶不歡而散。其實,彩禮只是一種習俗,不要把它看成是賺錢的工具。
結婚彩禮錢歸父母還是子女 彩禮錢是給誰的
結婚的時候收彩禮是而我們國內很常見的一個習俗,一般結婚的時候瘦的財力全都是歸女方所有的,不過每個地方的習俗也不一樣,有不同的規定。
結婚彩禮錢歸父母還是子女
1、彩禮錢是男方對女方表達誠意的一個體現。所以彩禮錢一般都是歸女方所有。但是,有些女方家庭比較寬裕,并不會收取女兒的彩禮錢,他們一般都會把這筆彩禮錢轉給自己的女兒,當做是他們建立新家的血汗錢。
2、根據上面這樣的情況,我們值得肯定的是彩禮錢一定都是歸女方父母所有的。但是至于這筆彩禮錢要如何分配,女方家是有權把控的哦!
彩禮錢是給誰的
彩禮錢是現代中國保留舊時結婚風俗,由男方支付給女方的聘金。 法律對于彩禮錢沒有明確規定,可認為屬彩禮范疇。彩禮是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彩禮錢多用于買家具、家電、衣服等等,還有的將彩禮錢直接作為女方嫁妝由其自由支配使用。根據上面對于彩禮錢的定義與描述,我們不難看出其實結婚彩禮錢就是男方送給女方的聘禮,是給女方家的,然后由女方自由支配。一般情況下是男方父母將彩禮錢交到女方父母手里,但大部分的女方父母都會再將彩禮錢反給女兒,作為一個新家庭的第一筆存款,或者是用這筆彩禮錢為孩子們置辦家電、車子等陪嫁物品。
我國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未對婚約和聘禮作出規定,且都規定了禁止買賣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的內容。但目前我國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訂婚作為結婚的前置程序,在農村尤盛。伴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訂婚的彩禮也在不斷提高,小到金銀首飾,大到上萬元的金幣、汽車、住房等。一旦雙方最終不能締結婚姻,則彩禮錢的處置問題往往引發糾紛,訴諸法院的案件也逐漸增多。
另外,根據各地風俗習慣不同,彩禮錢的數量也不同,因此,并沒有一個相對明確的數字規定。在我國,婚約雖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婚約產生的財產關系屬于民事法律調整的范疇。婚約財產糾紛主要是彩禮返還問題。理論上關于彩禮的性質、應否返還有數種觀點,但一般對彩禮有規定的國家在學理上或立法上均認為此為附解除條件的贈與,這一理論既符合公平原則,也不與婚姻的倫理觀念相違背。依此觀點,彩禮贈與行為一經雙方當事人達成合意而生效,彩禮的所有權隨即交付而轉移到女方手中,當婚姻不成立時,贈與合同解除,受贈人即喪失繼續占有彩禮的合法理由,如果受贈人拒不返還而繼續占有財物的,則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依不當得利返還對方。根據上面的描述,不難看出結婚彩禮錢是由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是一種傳統風俗,若雙方因此產生糾紛,女方應當將彩禮退還男方,否則將構成不當得利。
彩禮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對于登記結婚之后給付的彩禮,《解釋(二)》中并未對此作出明確規定,從彩禮的法律關系分析,屬于一般的贈與,但其贈與目的的現實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間建立穩定的婚姻關系。
結婚彩禮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彩禮由一方個人接收或購置結婚物品的,應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受贈的財物無特殊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男女雙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據最高院1993年《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5條規定,考慮財產的來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雙方婚姻持續時間短,并且給予彩禮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難的,可根據上述規定的第8條規定精神處理,分割共同財產時給予生活困難的一方適當傾斜。
2、彩禮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禮未轉入男女雙方的財產共同體,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則并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此時仍應考慮當事人送彩禮時的目的性按照《解釋(二)》第十條第(二)、(三)項的立法本意,根據公平、合理原則予以酌情返還。
結婚的時候要購買哪些東西
一、貴重物品篇:
1、結婚鉆戒,求婚與結婚儀式必備,最重要的求婚戒指怎么可以少呢
2、結婚對戒,在證婚儀式上面,夫妻雙方需要交換對戒,這也是必須物品噢
3、三金首飾,一般男方購置送給女方,也可以準備購置三金的禮金給到女方,讓其選購自己喜歡的款式
二、衣物準備篇:
1、新娘的主婚紗、出門紗、儀式服、敬酒服、返程的外套、新的內衣、婚鞋
2、新郎的西服套裝、領帶、領結、皮帶、皮鞋、袖口、領帶夾
3、新人雙方父母的禮服定制或者租借,可準備1-2套
4、伴郎、伴娘婚禮當天所需要穿戴的小禮服與西裝襯衫
5、頭紗、手套、首飾、絲襪、睡衣
三、食物準備篇:
1、喜糖,除了婚禮當天的賓客,對于工作人員、司機等等都可以準備一些喜糖發放
2、喜煙,婚禮當天的必備無,準備的盡量充足一些,盡量只多不少
3、喜酒(紅酒、白酒),一般每桌都要準備好白酒與紅酒,另外再多準備幾瓶,以防萬一不夠
4、飲料果汁,每桌必備的果汁、可樂雪碧、酸奶、茶飲品,方便不喝酒與開車的朋友們可以飲用
5、干果,早生貴子必備(紅棗、花生、桂圓、蓮子)用來鋪床與婚禮當天的擺盤裝飾,還有煮甜湯
6、零食糕點,婚禮當天需要準備一些小包裝的零食與糕點,方便賓客們一起食用,給大家一起分享
7、水果,婚禮當天在兩方家庭的擺設,可以享用,也可以起到裝飾的效果,要放一些吉利有子的品種
8、充足的礦泉水,婚禮當天多買一些小瓶裝的礦泉水分發給賓客,方便大家飲用與攜帶
四、結婚裝飾物篇:
1、鮮花,提早預訂充足的鮮花數量,起到現場布置,預訂捧花、胸花等等
2、喜字貼,雙囍字為主,雙方家中都需要布置黏貼,對于門窗,樓道等等進行布置
3、布置用氣球,婚禮當天新人的家中布置最不可或缺的就是氣球,提早多準備一些,也要準備打氣筒
4、布置用拉花裝飾,主要用于家中裝飾起到點綴與喜慶的視覺效果,也可以使用一些圖案或者文字
5、定制結婚照海報與易拉寶做場景布置
五、結婚需要的其他物品:
簽到本、簽到筆、賓客座位分布圖、賓客座位卡、菜單信息卡、火柴打火機、新人專用酒杯、床上用品、情侶娃娃、請帖、紅包袋、喜糖包裝盒、炮竹、給父母的禮物、結婚蛋糕、結婚香檳、結婚急救小包包、護膚用品、結婚當天的游戲道具、懲罰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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