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訂婚后同居有了小孩彩禮是否要返還的簡單介紹
已經同居,彩禮可以要回來嗎?
已經同居。但是分手。彩禮還是可以要回來的。因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沒有結婚的彩禮就應該返還。現在他們只是在一起同居。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那就不屬于合法的婚姻。也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彩禮還是應該可以要回來的。但是法院也會根據實際情況。可能會判決大部分彩禮須要歸還。畢竟兩個人在一起同居了。可能有一小部分彩禮不用歸還。其實需要歸還的不光是彩禮。還有其他一些節日給的紅包。購買的車輛等等,都需要歸還的。其實要彩禮這個東西。就是民間的一種習俗。特別是在農村生活的。基本可能都要彩禮。彩禮多少。是根據當地的習俗來確定。南方農村要彩禮的,比較多。現在在北方。好像要彩禮的基本都很少了。北方嫁女兒的時候不但不要彩禮。還有可能陪價還多錢或者東西。各地習俗不同吧。但是彩禮這個東西確實是。不應該要。兩個人組建一個家庭。為什么非要那么多彩禮?又不是賣女兒。往往彩禮要的多。女兒嫁過去以后。在人家婆家的家庭地位也比較低。經常收到婆婆等人的。欺負或者說是虐待。其實作為女方家長應該大可不必。讓自己的女兒在婆家。趾高氣昂的生活不是很好嗎。本問題中的情況。既然起訴到法院了。法庭審理以后。肯定會要求女方家庭歸還部分彩禮的。畢竟兩個人沒有辦理結婚手續。只是在一起同居。也屬于非法同居。現在城市中或者是。談戀愛的人員當中。大多數都有同居的情況。我覺得只要沒有辦理結婚手續也就是說沒有到民政機關登記結婚。那就屬于。非法的同居。彩禮應該歸還。
同居生的小孩分手后彩禮還需返還嗎??
已經同居分手了彩禮還能要回來嗎?
這個具體要看兩人協商的結果。
未婚同居彩禮糾紛大多是作為婚約財產糾紛進行處理,但在處理時應與單純訂立婚約后退婚的這類糾紛有所區別。就本案而言,原被告雙方按農村習俗舉辦了訂婚、結婚儀式但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在法律上屬于同居關系,本應可自行協商解除。
婚約雖是男女雙方訂立,但在婚約訂立過程中,彩禮的給付和接受不僅僅涉及男女雙方,而且涉及雙方的家庭成員,雙方及家庭因此彩禮糾紛成訟,如果法院完全依上述規定判女方全部返還,既不符合善良風俗、人情世故,也不利于雙方利益平衡。因此,判決應當符合情理法,兼顧公平和雙方實際情況,做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在決定彩禮是否返還時,原則上收受彩禮一方應當返還。
同時在考慮返還數額多少時,應當綜合考慮到未婚同居對女性的身心、名譽等各方面均有影響,且雙方已按照民間習俗舉辦了儀式,得到親朋好友、周圍群眾的認可,并以夫妻名義同居共同生活,具備婚姻生活的實質內容等多方面因素。
同居生子分手后彩禮返還嗎法律分析:需要返還,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若孩子隨女方一起生活,女方可以依據《民法典》的規定要求男方承擔孩子的撫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民法典關于彩禮返還的法律規定
法律解析:
1、解決彩禮糾紛時,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后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結婚儀式但沒有 領取結婚證 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 2、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如果給付彩禮之后,在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給付人 要求返還彩禮 的,不予支持,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準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持返還彩禮請求; 判決不準離婚 的不能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3、必須是當地確實存在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一般來說彩禮問題大量存在于我國廣大農村和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人們迎親嫁娶,多是按民風、習俗形成的慣例。如果當地沒有此種風俗習慣存在,就談不上給付彩禮的問題。對于不能認定為彩禮的、屬于男女交往間所為的給付財物如何處理,要視具體情況及性質,由法院依法作出處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婚姻家庭 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訂婚后同居懷孕了,發現男友沒擔當沒責任心想退婚,需要退還彩禮嗎?
你好,彩禮能否返還是要分情況的。如果已經辦理了結婚手續,即到民政局辦理了結婚證,已經是法律上的夫妻關系了,并且也已經住在一起了,那么彩禮一般是不用返還了。如果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對方是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如果雙方已經去民政局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但是沒有實際共同生活的,對方也是可以要求返還財產的,但是需要提離婚為條件。如果雙方已經去民政局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現在要離婚,同時婚前給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離婚的時候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已經改的彩禮。目前,根據描述,雙方應該還沒有去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手續,對方要求退還的,需要退還,如果對方沒有要求退還的,可以不予退還。雙方未結婚,同居的,法律上市非法同居關系。在這個期間生育的孩子為非婚生子女。但是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父母對子女應當依法撫養,沒有承擔撫養責任的一方一定支付撫養費。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_筆氯飼肭蠓禱拱湊障八贅兜牟世竦模綣槊魘粲諞韻慮樾危嗣穹ㄔ河Φ庇枰災С鄭(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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