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情鑒定等級(傷情鑒定等級賠償標準)
傷情鑒定標準
? ? 如果職工遇有工傷,為確定工傷賠償標準,是需要對職工的工傷情況進行傷殘鑒定的,只有經過鑒定以后才可以確定賠償的標準。
傷殘等級鑒定的標準:
一級傷殘: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意識消失;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二級傷殘: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不能工作;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室內的活動;明顯職業受限;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職業種類受限;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就近的活動;需要明顯減輕工作;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各種活動降低;不能勝任原工作;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遠距離流動受限;斷續工作;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根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雙方自愿協商;
(二)申請人民調解;
(三)申請行政調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

司法鑒定傷情級別標準
【法律分析】:司法鑒定驗傷等級在我國也是一共劃分成了十個級別的,實際上司法鑒定在驗傷的時候又同時分成了輕傷和重傷,輕傷,重傷以及我們人體的各個不同部位在驗傷的時候的參考依據都不一樣,作為一個職業的司法鑒定人不論是從職業素養還是法律制度的約束上來說,對驗傷等級的結果一定要付責任的。司法鑒定傷情等級劃分等級1、重傷: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2、輕傷: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1)輕傷一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并發癥,未危及生命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中度損害或者明顯影響容貌。
(2)輕傷二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并發癥,未危及生命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輕度損害或者影響容貌。3、輕微傷: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法律依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四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對委托鑒定事項、鑒定材料等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鑒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受理。對于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滿足鑒定需要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托人補充補充后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受理。
第二十八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鑒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鑒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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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情鑒定等級劃分是什么
法律分析:1、輕微傷。輕微傷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些傷害,如:眼部外傷后腫成了熊貓眼嚴重影響了外觀、跟別人打架被打掉一顆牙或者把鼻子打骨折或出血了等損傷就可以構成輕微傷。 2、輕傷。輕傷是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平時常見的一些骨折、砍傷之類的傷害,其實都屬于輕傷的范圍,一般來說,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就是輕傷。 3、重傷。重傷一般是指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一般來說輕微傷是行政案件,一般只對行為人進行治安處罰。輕傷可以雙方達成賠償諒解協議,調解處理,也可以追究刑事責任。重傷一般都會追究刑事責任。申請傷情鑒定所需材料:1、身份證(無身份證的帶戶口本)2、委托鑒定書(律師事務所或交通隊出具)3、交通事故認定書4、病歷本、診斷證明、入院記錄、出院總結5、x光片、ct光片及報告單。申請傷情鑒定注意事項:1、單位委托的,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人委托的,應提供本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3、在鑒定機構需要時,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鑒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戶籍證明無法證明的,應提供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5、鑒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6、接受傷殘鑒定者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法律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第三條 第一款 重傷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第三條 第二款 輕傷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第三條 第三款 輕微傷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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