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產糾紛律師(上海房產糾紛律師事務所)
上海專業房產糾紛律師收費標準是什么?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公民的消費水平也在不斷提高,那么在日常中,我們都會接觸到買賣房屋,那么在買賣的過程中難免會與他人發生糾紛, 上海 專業 房產糾紛律師 收費標準是什么?一般情況下,會按照糾紛案件金額的0.5%至8%比例來收取的,下面就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一、房產糾紛律師費標準 1、按計時收費方式收費的收費標準:200-3000元/小時。 2、按計件收費方式收費的收費標準: 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 5萬元(含5萬元)以下:免加收 5萬-10萬(含10萬元):8% 10萬-50萬(含50萬元):5% 50萬-100萬(含100萬元):4% 100萬-500萬(含500萬元):3% 500萬-1000萬(含1000萬元):2% 1000萬-5000萬(含5000萬元):1% 5000萬元以上:0.5% 3、收費說明: (1)上述收費標準允許上下浮動20%。 (2)上述收費標準和比例是 代理 訴訟 案件一個審級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準。未代理 一審 而代理 二審 的,按一審標準收費;曾代理一審再代理二審的或曾代理一審或二審,再代理發回重審、再審申請或確定再審案件的,按一審標準減半收費;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訴訟一審或二審階段按仲裁標準減半收費。執行案件按一個審級收費。 二、 房產糾紛 解決方式 1、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調解,是指 購房 糾紛的買賣雙方,在不能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在房地產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組織部門的主持下,通過說服教育,促使雙方當事人根據有關 商品房 銷售的 法規 和政策的規定,相互諒解,達成和解協議,使購房糾紛及時得到解決的一種方式。 3、仲裁解決。仲裁又稱公斷,是指買賣雙方在爭議發生之前或爭議發生后達成協議,自愿將爭議交給仲裁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行政規章、規定做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的裁決。仲裁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預,仲裁委員會與行政機關之間沒有隸屬關系。仲裁裁決一經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不存在當事人上訴的問題。如要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購房者和開發商必須訂有仲裁協議,自愿將糾紛遞交仲裁解決。如果雙方中有一方不愿將糾紛遞交仲裁,那么就不能采用這種方式解決糾紛。 4、行政解決。購房糾紛的行政解決,是指經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等部門調解無效或達成協議后,當事人又反悔的糾紛,或者是購房糾紛當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門投訴,由該行政管理部門對其糾紛進行處理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就方式而言,行政解決一般經過一級行政決定和行政復議兩個階段。其中,一級行政決定是行政復議的前提和必經程序。包括購房糾紛在內的房地產案件的行政復議依《 行政復議法 》的規定進行。 5、訴訟解決。購房糾紛的訴訟解決,是人民法院在糾紛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共同參加下,解決購房糾紛的一種方式。購房糾紛訴訟有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兩種。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是發生購房糾紛的平等民事主體,即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組織,購房糾紛的民事訴訟,由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有些地方人民法院設有專門的房地產審判庭)根據《 民事訴訟法 》的規定進行審理。

在上海地區,較為專業且出名的房產律師都有誰?
在上海地區都有哪些專業、比較出名的房產律師,那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吧。
陳博揚律師
陳博揚律師是來自北京市京師(上海)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律師,這位律師是團隊的負責人,他的畢業院校很有名,素有5院4系之稱的西南政法大學,當年陳博揚律師以排列前茅的成績,通過了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獲取了律師資格。陳博揚洋律師是全國律師。檢委會會員,上海軍費法律咨詢高級顧問,華東刑辯委員會會員房產證一處里,研習課程專屬講師。在執業的過程中,陳博揚律師一直秉承著“正義,誠信,融合,信任”的精神,在業內享有好評和口碑。
徐純律師
徐純律師同樣是一名可以信任的律師,徐純律師是上海擇觀律師事務所的創始人和主任。她是上海市律師協委會的會員。多家新聞媒體曾經特意邀徐純進行采訪,人民法院等知名法律媒體都刊登過徐純律師所代理的案件。徐純律師一直以來著稱的都是高效務實的工作作風,多年以來徐純律師幫助當事人成功維權同時,這也是徐純律師一生的理想。辦理的案件申訴率總是遙遙領先。辦案風格精,準,快,可以快速的判斷各類疑難案件的癥結,剖析各類復雜法律關系,快速推進訴訟過程。徐純律師從事法律工作十幾年,在房產類糾紛有著濃厚經驗。
張譽律師
張譽律師也是比較有名的房產類律師,他曾經幫中海、萬科等大的房地產企業處理過很多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他還搭理過許多有關房屋質量問題的案件,經驗相當豐富,從他的合作經歷來說,我們可以看得出來這一個律師,還是比較有能力的可以信任。
上海浦東離婚房產糾紛律師收費標準是多少?
一、上海浦東 離婚房產 糾紛 律師收費標準 是多少? 第一條 為規范 律師服務收費 行為,維護委托人和律師事務所的合法權益,促進 上海律師 服務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價格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2755號)和《上海市定價目錄》等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依法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外地律師事務所分支機構和獲準執業的律師,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收費行為適用本辦法。 律師事務所在本市行政區域外設立的分支機構適用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收費規定。 律師事務所異地提供法律服務,可以執行本辦法,也可以執行提供法律服務所在地的收費規定,具體由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協商確定。 第三條 律師服務收費是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辦理法律事務,向委托人收取服務報酬的行為。 第四條 律師服務收費應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律師事務所應當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合理控制服務成本,為委托人提供方便優質的法律服務。 第五條 律師服務收費按不同法律服務事項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市場調節價管理。 第六條 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擔任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 辯護人 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 代理 人; (二)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工傷 賠償,請求給付 贍養費 、 撫養費 、 扶養 費,請求發給 撫恤金 、救濟金,請求給予 社會保險 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 訴訟 、行政訴訟的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 環境污染 、征地 拆遷賠償 (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代理人; (三)擔任公民請求 國家賠償 案件的代理人。 第七條 律師事務所提供除本辦法第六條規定以外的法律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八條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按照《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見附件一)執行。政府指導價標準需調整的,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司法行政部門按規定程序制定并發布。 律師事務所應在政府指導價標準的范圍內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具體案件的收費標準。 代理重大、疑難、復雜訴訟案件認定辦法(見附件二),經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一致,可以在規定標準5倍之內(含5倍)協商確定收費標準。 第九條 律師事務所在開展律師服務過程中,不得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 反壟斷法 》所禁止的壟斷行為。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事務所、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事務所、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條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方式,不得采取其他收費方式。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可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計時收費以及其他收費方式。 具體收費方式,由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依照本辦法協商確定。 第十一條 計件收費是指以每一委托事項為基本單位收取律師服務費的收費方式。 計件收費一般適用于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第十二條 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是指按該項法律服務所涉及的標的額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師服務費的收費方式。 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于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第十三條 計時收費是指按照律師計時收費標準和辦理法律事務的計費工作時間收取律師服務費的收費方式。 計時收費可適用于全部法律事務。 計費工作時間是律師辦理法律事務的有效工作時間,包括律師向委托人了解案情、調查取證、查閱案卷、起草訴訟文書和法律文件、會見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員、出庭、參與調解和談判、商議工作方案、代辦各類手續以及辦理其他相關法律事務的必要時間。 第十四條 律師事務所應委托人要求實行風險代理收費的,應當與委托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金額或比例。 禁止婚姻、 繼承 案件、 刑事訴訟 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第十五條 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應當向委托人充分披露律師服務收費的相關信息,與委托人簽訂律師服務收費合同或者在 委托代理合同 中載明收費條款。 收費合同或收費條款應當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收費數額、付款和結算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簽訂律師服務收費合同或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載明收費條款,可參照市律師協會制定的示范文本。 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簽訂合同后,不得單方變更收費項目或者改變收費數額。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重新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六條 律師事務所在辦理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 訴訟費 、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及其他經委托人書面同意的代委托人支付的費用,不屬于律師服務費,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異地辦案差旅費,不屬于律師服務費,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律師事務所需要預收異地辦案差旅費的,應當向委托人提供費用概算,經協商一致,由雙方簽字確認。確需變更費用概算的,律師事務所必須事先征得委托人書面同意。 結算前兩款所列費用時,律師事務所應當向委托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費用和異地辦案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不能提供有效憑證的部分,委托人可不予支付。 第十七條 律師事務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師服務費,應當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據。 律師服務費、代委托人支付的費用和異地辦案差旅費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收取,律師事務所及承辦律師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 律師事務所應當接受指派承辦法律援助案件。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費用。 律師事務所在辦理法律事務過程中,如發現委托人符合本市法律援助條件的,應幫助委托人辦理法律援助申請。 第十九條 對于經濟確有困難,但不符合本市法律援助條件的下列案件的委托人,律師事務所可酌情減收或免收律師服務費: (一)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的; (二)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 拆遷 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 (六)請求國家賠償的; (七)其他因特殊情況無力承擔律師服務費的。 第二十條 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律師事務所應當在辦公場所的顯著位置、律師事務所官方網站等公布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政府指導價標準、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認定辦法、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有效工作時間計時規則、投訴舉報電話和本所的律師服務項目、收費標準、計費方法以及其他與收費相關的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一條 因律師過錯或其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委托關系的,或因委托人過錯或其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委托關系的,有關費用的退補和賠償事宜,依據律師服務收費合同或者委托代理合同約定的收費條款處理,沒有約定的,依據《 合同法 》的原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因律師服務收費發生爭議的,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托人協商解決。協商無法形成一致意見的,可以提請市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本市司法行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應依法定職責加強對律師事務所、律師法律服務活動的監督檢查。 對律師事務所、律師存在違法收費行為的,由本市價格主管部門、司法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 法規 實施 行政處罰 。 第二十四條 本市律師協會應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的作用,加強對律師服務收費的規范、指導,依據行業規則對違規行為實施行業處分。 第二十五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律師事務所或律師存在違法行為,可以通過函件、電話、來訪等形式,向價格主管部門、司法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或者律師協會舉報、投訴。 第二十六條 本市基層法律服務的收費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市發展改革委和市司法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7年4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上海市司法局關于發布〈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滬發改價費〔2009〕004號)、《上海市物價局、上海市司法局關于發布〈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的通知》(滬價費〔2009〕004號)同時廢止。 附件1: 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 一、計件收費方式 (一)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 1、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 偵查階段:1500-10000元/件; 審查起訴階段:2000-10000元/件; 一審 階段:3000-30000元/件。 2、代理刑事 自訴案件 或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標準酌減收費。 (二)代理其他實行政府指導價的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可以根據該項法律服務所涉及的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8%-12%,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5%-7%; 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3%-5%; 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1%-3%; 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為0.5%-1%。 三、計時收費 代理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案件,計時收費標準為200-3000元/小時。 四、收費說明 (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數個 罪名 或數起犯罪事實,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費。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案件的民事訴訟部分,屬于實行政府指導價范圍的,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標準收費;屬于市場調節價范圍的,由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協商確定。 (二)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同時涉及財產和非財產關系的,可按較高者計算并收費。 反訴案件, 可在本訴案件收費的基礎上由律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三)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 申訴 ,按照一審階段收費標準執行。 (四)重大、疑難、復雜訴訟案件經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一致,可以在規定標準5倍之內(含5倍)協商確定收費標準。 (五)前述收費標準,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訴訟案件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單獨代理 二審 、 死刑復核 、再審、執行案件的,按照一審階段收費標準執行。曾代理前一階段的,后一階段起減半收取。 附件2: 律師服務收費中重大、疑難、復雜訴訟案件認定辦法 一、以下訴訟案件可在委托代理(收費)合同中約定為重大、疑難、復雜訴訟案件: (一)依法應當由合議庭審理的刑事案件; (二)由中級以上(含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 的一審訴訟案件; (三)符合法院、檢察、公安、司法行政等機關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標準的訴訟案件; (四)引起社會普遍關注、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案件; (五)新類型案件; (六)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涉港澳臺或涉外案件; (七)辦案機關決定需要其他專業人士參與的案件; (八)案情復雜、涉及三個以上(含三個)法律關系的案件; (九)其他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一致,作為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 二、律師事務所按照本辦法所指的重大、疑難、復雜訴訟案件與委托人協商收費時,可在《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規定標準5倍之內(含5倍)確定收費,不得重復累加收費。 三、律師事務所接案時作為一般案件接受委托,開展具體代理工作后發現屬于重大、疑難、復雜訴訟案件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在辦案過程中及時與委托人協商,協商變更委托代理(收費)合同或重新簽訂委托代理(收費)合同。 四、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雙方在委托代理(收費)合同簽訂后對是否為重大、疑難、復雜訴訟案件仍有爭議且不能協商一致的,雙方可以向上海市律師協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綜合上面所說的, 上海浦東離婚房產糾紛律師 收費標準是多少?收費的標準一般還是看本身是什么案件,如果是一般普通的案件,一般收費都是不高的幾千元就行了,如果涉及到有大筆財產的分割問題,這個律師費用比較高了,還要按財產的比例來給錢,因此不同的案件情況,給的費用也會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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