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連結婚彩禮可以要求女方退回的情形有哪些(結了婚彩禮要退嗎)
結婚后返還彩禮的情形
結婚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
(2)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雖然符合返還彩禮的情形,但并不意味著彩禮會如數(shù)返還。人民法院在判決確定返還數(shù)額時一般會根據(jù)雙方共同生活時間的長短、有無生育子女、財產(chǎn)使用情況、雙方經(jīng)濟狀況、彩禮數(shù)額的大小、過錯大小等情況,酌情確定返還的比例。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什么情況下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現(xiàn)行法規(guī)對返還彩禮的形式有何要求?
男女雙方還沒到本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相關手續(xù),例如僅僅是在家中擺了宴席,請了客人,卻沒有登記結婚的現(xiàn)象,男女雙方后悔,不準備繼續(xù)生活下去的,在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根本就不是法律形式上的夫妻。彩禮錢能要回。
雙方申辦結婚手續(xù)但確未一起生活的前提下,離婚彩禮能要回。共同生活指的是一同在一起生活很長一段時間,擁有相同的財產(chǎn),共同的權利與義務,一同勞動和消費等,在實際上已是一家人,長期安穩(wěn)的生活在一塊。要是沒有在一起生活,離婚彩禮就可以要回。
婚前給付進而造成給付人經(jīng)濟困難的。離婚之后、起訴離婚或是協(xié)議離婚的前提下,給付人相較于原先的生活水平差距很大,自身的私有財產(chǎn)和婚后分到的財產(chǎn)無法保持目前生活的現(xiàn)象,離婚彩禮能要回。
退還彩禮數(shù)額情形:
(一)因給付彩禮錢一方原因造成的婚約取消,退還彩禮的數(shù)額可按照其錯誤情況、雙方的經(jīng)濟情況等多種因素,適當減少”。
(二)男女雙方?jīng)]有辦理結婚手續(xù)而在一起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之下,一方要求對方退還彩禮的:
1、退還的數(shù)額不能超過彩禮錢總額的30%;
2、在一起生活一年之內三個月以上的,退還的數(shù)額不能超過彩禮錢總額的50%;
3、在一起生活不滿三個月的,退還的數(shù)額不能超過彩禮錢總額的70%;
結婚之前給付彩禮的,一定要以離婚為前提,才可以考慮支持退還要求。要是給付彩禮錢以后,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給付人要求退還給付的,不予支持,因為這時候夫妻尚身為一個共同體,遵從夫妻法定資產(chǎn)共有制。要是當事人在訴訟離婚的前提下提出此項要求,法院允許離婚的,可視情況作出是不是支持退還彩禮要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可以支持當事人退還彩禮的請求。
可以返還彩禮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返還彩禮的情形如下: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或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其中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情形,必須以男女雙方離婚為前提,要不然也可以不返還彩禮。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退還彩禮的情形有哪些?
退還 彩禮 的情形有哪些? 彩禮,是指男女雙方在 結婚 前,由男方向女方贈送的財物,包括但不限于現(xiàn)金、煙、酒、茶葉等禮品,是我國自古以來的婚嫁習俗,是男婚女嫁中的必經(jīng)程序之一,代表了男、女締結婚約的誠意。 但在現(xiàn)實生活中,如果女方在收到彩禮后,沒有和男方結婚,男方是否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呢?答案是肯定的。 根據(jù)規(guī)定,有三種情形下,法院會支付要求退還彩禮的請求,分別是:第一種,男女雙方?jīng)]有去民政局辦理 結婚登記 手續(xù)的,這是典型的騙婚或者悔婚行為;第二種,男女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是沒有共同生活的,從實質角度,這依然是騙婚或者悔婚行為,只是表現(xiàn)得比較隱晦,因為男女雙方結婚是為了建立家庭、共同生活的,如果沒有實現(xiàn)這一點,也可以認定為婚姻不實,可以要求退還彩禮;第三種,男女雙方確實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也一起共同生活,但是男方為了給彩禮導致婚后生活困難的,這種情況下也是可以要求退還彩禮的,這是從有利于結婚當事人的角度出發(fā),避免出現(xiàn)當事人因為無力承擔高價彩禮,雖然結婚了,但婚后生活難以維持的情形。上述這三種情況是有明確法律依據(jù)、能夠得到法院支持的退還彩禮的情形。 《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6868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 。 禁止 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通過上述三種法定的退還彩禮的情形,我們可以知道,婚姻不是獲取財物的途徑,不能抱有收取高價彩禮賺一筆的想法,如果沒有締結婚姻的誠意,哪怕收了彩禮,這彩禮也需要退還回去,這也體現(xiàn)了誠實信用的法律精神。
哪些情況下結婚彩禮可以要求返還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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